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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种违法行为认定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谢小茹
发表于 2013-8-8 00:10:10
五种违法行为认定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一是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下同);二是已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未粘贴;三是使用公告作废的号牌;四是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五是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号牌丢失被盗的需在报警报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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