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批评权:猥琐还是暴戾
8月23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予以解读。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不敢管学生的现象,《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8月24日新华社)批评权不是有无的问题,而是方式的问题。笔者所言的批评,不是指工具理性,而是一种价值意义。不是手段,而是目的。这种批评,就是最传统的那种批评。这种批评里,既包含师道尊严,又不是软暴力,与所谓现代公民的培养殊途同归的那种批评。这种充满爱与善意的批评,一直是老师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一直存在。老师可以批评学生,甚至学生也可以批评老师。它不需要规定和“授权”,而是公序良俗。
而现在公共管理部门此地无银三百两,将“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学生”,这样一句正确的废话,写进教育部印发的红头文件规定里,来画蛇添足的强调这种权利的时候,这意味着什么呢?
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公共管理部门的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有权批评学生”,咋听起来,总感觉挺意外和怪可怜兮兮的。“有权批评学生”,像受了欺负的小女生,在被逼无奈之中,来小声的申诉和维护一个基本的底线和权利。在这里,我想起了一个词:猥琐。笔者查了查,猥琐是贬义词,指男人因身材或举止给人的感受很糟糕。用口语就是“男人长得不壮阳,行为举止没有阳刚之气”。 “有权批评学生”的规定,给人的感受就很糟糕,没有一点阳刚之气。而这就暗含了另一个潜台词,那就是我们的学生太不听话,太嚣张,以至于让老师和学校都不敢批评、不敢管了。事情真的已经这样糟糕了吗?
但吊诡的是,再细细品味的话,“有权批评学生”在猥琐中,却又透出了一丝暴戾。“有权批评学生”写进红头文件,其实已经在有意无意间放大了“批评”的工具属性,而忽视了它的价值意义。工具属性越放大,教育批评权就越可能被滥用,被自由裁量。因为,我们承认有不好管的学生,但同时也有缺少师德的老师。况且“批评“本身就是一件很拿捏的东西。一旦得到明显的 “授权”,它就可能变成一把双刃剑。这样一来,“有权批评学生”极有可能进一步异化和扭曲师生关系。
我突然感觉到,我们的教育,正变得时而暴戾乖张,时而小心翼翼。暴戾到动辄以一副救世主的父爱主义和家长心态,包办一切,压制一切。使得我们的大多数学生只会学习,不会思考,只会被动填鸭,不会主动掌握话语权,培养所谓的现代公民目标越来越远。暴戾到下文规定不许早恋、不准接吻,妄图管住一切,违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基本理念,这种家长心态和父爱主义,已经让“后现代”的孩子们不堪忍受,愈压制,愈叛逆。另一方面,却又猥琐到连一个最基本的教育批评权都要“君权神授”,这种乖巧和矫情,让人大跌眼镜。
是的,我们的教育,已经迷失在这种暴戾与猥琐之间。在暴戾中,我们的学生暴戾乖张的连老师都不敢批评了;在猥琐中,我们的学生越来越只是考试机器。要么暴戾乖张,要么小心翼翼,我们的学生越来越在这种迷失的教育环境和理念中,变得捉摸不定、不可预期。而在“有权批评学生”的暴戾与猥琐之中,我们那独立思考精神,追求自由、民主和科学的新一代公民,又将如何长成? 有的地方还把家长制止孩子早恋立法,如果家长不制止,是不是要把家长抓起来?心是好心,方法不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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