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4-3-27 19:10:00

进口婴幼儿奶粉出新规 不得境内加贴中文标签

记者今天(27日)从连云港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婴幼儿奶粉再出新规。
  自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监管部门还将对境外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进行评审、审查,符合我国要求的才允许注册、进口。实施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后,将真正实现源头监管,能更有效控制和评价产品质量。(《连云港新闻》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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