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4-9-5 15:10:00

中院与检察院的两院院长同堂办案

9月4日,连云港市中院在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左志勇涉嫌故意杀人犯罪一案,合议庭由市中院院长薛剑祥担任审判长,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长汪跃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赔偿一并审理。这次庭审邀请了10位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并通过连云港庭审直播网和政务微博全程进行网上直播。
  该案庭审前,合议庭于8月22日赴看守所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提审,并召开会议,确定了案件审理方案。由于准备充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流畅,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诉权得到有效保障。附带民事诉讼有关各方当庭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据检察院公诉意见,被告人左志勇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斗,遂持刀将对方捅伤,致被害人不治身亡。该案由于事发在闹市区当众行凶,案件重大复杂,受到公众高度关注,属于典型案例。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同时对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和办案能力,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经过2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对于被告人左志勇故意杀人的事实予以确认,在经审委会讨论后,综合全案事实和量刑情节,遂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左志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关于是否上诉,被告人当庭没有表态。
  据了解,法检两院“一把手”开示范庭,已经在我市政法系统全面开展,在广大法官、检察官中形成精于业务的风气,使他们今后办案更加注重程序,能够带动其他机关涌现出更多的“内行领导”、“专家型带头人”。(杨扬伏政 方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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