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楼市”
卖房先问亲邻宋太祖时期有明文规定:“凡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可见卖方在卖房之前,不仅要得到家人和族人的首肯,还要得到邻居的首肯。这种首肯不能只是口头允许,正规的做法是“以账取问”,就是拿一小本子列个“问账”(元代叫“问贴”),把亲戚邻居的名字都列在上面,并写明我想卖房的理由,以及想卖多少钱,然后先交给三叔二伯九弟八哥他们,问这些族人是否乐意买我的房,如果他们都说“No”,再去找隔壁王大爷和对门张大妈,问问他们是否愿买。总而言之,问账上密密麻麻列满大家的签名,才有权把房子卖给别人,否则就是违法,族人、四邻就有可能去举报。倘若其中一个拒签,这房就别打算卖了。当然,拒签也得说出理由,譬如说您败家啦,说您卖房子有违祖训啦,说您损害了他的优先购买权啦,四邻不愿街坊换陌生人啦等等。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些理由一般都能得到法官大人的支持。可以想象得到,一个宋朝人不管平时有多神气,到了卖房的时候对族人和邻居都是点头哈腰的,以便得到他们的签字。
帝制时代的廉租房
古时也有廉租房,但都是民间性质的。唐宋时期,廉租房主要来源于寺观。寺观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建房的资金是信民捐献的,历年的房产维护费用可以从香火钱里冲销,僧尼和道士既没有任何投资,理论上也不以营利为目的,再加上宗教本身普度众生的信仰要求,当然有提供廉租房的义务。唐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进京赶考,前后两个月,就一直租居在一个叫华阳观的道观里,因为那里房租便宜。宋朝的辛弃疾,早年赴金国中都燕京应试,为了省钱,住的是现在北京的悯忠寺。看过《西厢记》的朋友还知道,张生和莺莺在山西停留一整月,租住的也是寺观,在那永济县普救寺里,莺莺住西厢,张生住东厢,两人同租一套公寓,顺便在西厢搞点儿风流韵事出来。
明清时期,寺观在居住方面的社会保障功能更加明显。《儒林外史》里,匡超人他们村遭了火灾,一村人没地方住,在新房子建好之前,全靠村南头的和尚庵遮风挡雨。这还是农村的小寺庙,大都市的庙宇常有上千间的客房,供应试的士子、出门的商旅以及遭了天灾的百姓临时租住。
除了寺观,明清两代又多了个廉租房的来源,那就是会馆。会馆是异乡人在客地建的聚会场所,凡是像样的会馆,都有戏台、议事厅,以及客房,客房是为旅居在外没有住处的同乡们准备的,租金非常便宜。顺治十八年建于北京的漳州会馆,福建人来租,每月只收租金三文。就在这一年,大清朝开科取士,各地进京应试的太多,致使京城房价暴涨,考场附近的包租公狮子大开口,各家挂出牌来:“状元吉寓,日租千文”,如果不是会馆的廉租房撑着,那年北京城一多半的房客都得露宿街头。
这些民营的廉租房无需房客写申请,无需民政局开证明,也无需一层又一层的资格审查。并且好进也好出,问题是,民营廉租房现在好像行不通,拿到开发权的地产商正嫌暴利不够呢,傻瓜才去民营廉租房。
(摘自《千年楼市——穿越时空去古代置业》花城出版社出版) 这个我得好好瞅瞅!! 看来现在的很多的规定都是从古代演变过来的,脸廉租房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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