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轩秀雅 发表于 2010-2-18 23:53:19

关于论坛聚会图片肖像权的建议

聚会的喜悦难以言表有情可原,但是在初次相识的众多网友当中,手中相机的留影、无心的发一些聚会细节的照片想表达一下当时的心情,但难免会牵扯到当事人本人,或许对方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意抛头露面,也还是希望广大会员们能够体谅,所以在发图片的时候,假如你认识他(她),希望在沟通后再发图,这也是我在经历多次聚会后得出的经验,望广大参会坛友遵守执行,以免不必要的尴尬,论坛一般情况下,不提供删帖删图等要求,既然发贴必须对自己的言行及行为负责。。。


不过我还是有一句话要说:既然出来耍,就要放的开。。。

望广大会员斟酌后遵守且尽量自觉执行。赞同的不介意加点小鱼表示肯定:lol

钦差 发表于 2010-2-18 23:56:34

我想应该变下色 醒目点

羽轩秀雅 发表于 2010-2-19 00:00:10

我想应该变下色 醒目点
钦差 发表于 2010-2-18 23:56 https://www.aiganyu.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提醒,已经执行。。。

等待…… 发表于 2010-2-19 00:01:43

或许对方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意抛头露面,也还是希望广大会员们能够体谅,所以在发图片的时候,假如你认识他(她),希望在沟通后在发图,这也是我在经历多次聚会后得出的经验,望广大于会坛友遵守执行,

左石羊 发表于 2010-2-19 00:03:13

很同意!

东吴山人 发表于 2010-2-19 00:15:53

说的很到位

SAD 发表于 2010-2-19 00:18:30

既然出来耍,就要放的开。。。
同意楼主的意见

野生记者 发表于 2010-2-19 00:18:34

既然出来耍,就要放的开。。。
羽轩秀雅 发表于 2010-2-18 23:53 https://www.aiganyu.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赞成这句

大徐 发表于 2010-2-19 00:47:24

我很赞同

华少zxh 发表于 2010-2-19 07:05:27

出来耍就该放的开…

东关十三妹 发表于 2010-2-19 09:05:31

我也很赞成~~

郭其文传媒 发表于 2010-2-19 09:08:05

如果俺的俏象还有利用价值的话,大家只管用。啥年代了,还有癮私?

金子 发表于 2010-2-19 09:10:59

在公开场合露面,也未作为商业用途应该没什么吧

恰恰想瓜子 发表于 2010-2-19 12:41:42

很赞同。。嘿嘿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10-2-19 12:52:50

俺没意见

宏明 发表于 2010-2-19 13:35:31

下发各单位,就此执行!

羊月亮 发表于 2010-2-19 13:38:41

有些人还是很低调了。要理解。

羽轩秀雅 发表于 2010-2-19 14:42:52

人和人的思维毕竟是不一样的

仰望天空 发表于 2010-2-19 15:02:10

因为工作原因,有些人需要低调,可以理解。

想像 发表于 2010-2-19 17:13:15

支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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