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最高人民法院 百姓要少打官司 不要敢打官司
3月11日晚8时,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1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中国广播网记者]:中国广播网网友想请问张军代表,我无意中听说法院在面向残疾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时,在诉讼费等环节有减免、缓交等各种帮助措施,可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很少听说这方面的消息。今后法院能否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弱势群体,也敢于打官司?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生活当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我们中国的古话就是以和为贵,一打官司就伤了和气。所以,我们在诉讼当中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邻里、家庭纠纷,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调解,目的就是想让当事人今后能够有一个更和谐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如果硬判下来,对方气没有消,不自动履行应该履行的赔偿义务,法院再强制执行,恐怕当事人之间一生都会生分,弄不好还会激化矛盾。
所以,作为一个法官,我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老百姓能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些纠纷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谢谢。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http://news.sohu.com/20100311/n270759731.shtml)
我不知道张副院长为何要如此说法?
首先,打官司是法律公民的一项权利,既然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就可以使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中国人民受长期儒家思想熏陶,骨子里都是一种能忍就忍,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思想,一般能私下解决的问题都不会撕破脸皮去打官司。刑事案件,车祸,欠债不还,这些能不打官司吗?
大家都少去打官司,法院的事少了,表面上社会太平了,和谐了,但是这种表面上的和谐有什么用呢?和谐不是面子工程,不是做能人看的,要老百姓切实感受的到才行。 这样,法院就可以关门,张副院长就可以回家卖土豆了~ 评论的好, 意思是,就是敢打,也要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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