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 发表于 2010-3-18 09:14:32

联合早报报到:中国最高法院原副院长 终审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北京讯)河北省高级法院昨天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

  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中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据《法制晚报》报道,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不愿对昨天的判决结果发表评论,并说黄松有在庭上也没有任何表态。

  报道说,这起案件虽然由河北省高级法院宣判,宣判地点却选择了一审法院廊坊经济开发区法院内。当局更封锁法院所在的道路,阻止媒体前往采访,法院其他案件也停审。

  黄松有是在2008年10月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并在今年1月因贪污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起诉书指控他2005年至2008年间曾先后受贿人民币390余万元(约80万新元),他1997年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曾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308万元人民币,个人分得120万元人民币。

郭其文传媒 发表于 2010-3-18 09:16:34

查办贪官,增加财政收入!办倒一个贪官,比办一个企业强得多。

谈婚论嫁 发表于 2010-3-18 11:10:41

被办倒的都是有能力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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