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非 发表于 2010-7-4 13:07:59

收到一个申请删贴的邮件,我好紧张啊

发件人:l<lyggyqk@126.com>;
时 间:2010年7月2日 20:41 (星期五)
收件人:sumawan<sumawan@163.com>;

拜请 管理员删除http://www.aiganyu.com/forum-viewthread-tid-60224-from-home.html
的帖子

删帖理由:涉嫌恶意诽谤
避免以后给网站和发帖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故请删除。
    谢谢!
看到最后一句话。我好害怕。。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于是,我只好弱弱的回复道:



http://www.aiganyu.com/thread-6-1-1.html
删贴方式 请参阅此贴。

张三疯 发表于 2010-7-4 13:11:19

大非啊建议你去买意外伤害险,珍重啊!

郭起闻传媒 发表于 2010-7-4 13:24:37

按中央规定办理,没错。

龙腾虎跃 发表于 2010-7-4 13:38:25

其实就不该发这种帖,有证据吗?什么人随随便便写段文字就能给人产生很不好的影响,这论坛又不是纪委信箱。也许有人会说,管理员没有义务和权利调查事实真相。也没有阻止会员发帖的权利。
呵呵,这都说小孩听的。如果现在有人在爱赣榆论坛发个某斑竹坏话的帖子,一准马上就锁了,回复一句。话不要乱说,拿出证据来!

左边的石头 发表于 2010-7-4 13:38:34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著一位叫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的短诗。“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著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青口市长 发表于 2010-7-4 17:26:25

嘿嘿,大非以后跟俺吧,包你没事

夏娃 发表于 2010-7-4 18:44:23

我觉得你应该学学郭大叔

发个公告吧

根号3 发表于 2010-7-4 18:47:31

这个事就是很纠结,哎!冤有头债没主!

adfnjhadh 发表于 2010-7-4 18:52:10

{:4_250:} {:4_247:}{:4_247:} 加个字,省得扣分

简简单单、 发表于 2010-7-4 18:58:37

删帖子这么麻烦啊。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10-7-4 19:00:32

行必亲,做必果

仰望天空 发表于 2010-7-4 20:13:42

身正何怕影子歪!

淡淡茉莉香 发表于 2010-7-5 10:54:55

不做亏心事   不怕鬼叫门

zxcdsaz 发表于 2010-7-5 11:28:41

这个。。。说话的权利还是很难维护的。。

左石羊 发表于 2010-7-5 13:44:03

字里行间看出来此人似乎还有点墨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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