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非 发表于 2010-7-10 23:08:09

组织者可耻,参与者可悲。这不是法律的胜利与光荣

【程益中:

如果沒有對生命的敬畏,法律就會失去尊嚴。

用拉標語打橫幅放鞭炮的方式,慶祝處死壞人,對一個生命的終結拍手稱快。

這不是法律的勝利與光榮,相反是用抒情的方式褻瀆法律,把法律遭賤成以暴易暴的凶器,突破了人性的底線,充滿殘暴愚昧的氣息,絕不是文明人和現代社會的行為。

組織者可恥,參與者可悲。】

左边的石头 发表于 2010-7-11 01:44:39

      推动中国的min*zhu化进程。争取公民的平等、自由、博爱,致力于国家的min*zhu、富强、和平、统一。关注“祖国至上”,团结凝聚力量。                       

张三疯 发表于 2010-7-11 08:12:36

死者为大!国人的劣性根深蒂固了几千年,谁之过?

伊人李彧 发表于 2010-7-11 08:31:40

坏人也可以利用,只是他们也在利用官府,肯定是把谁搞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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