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向家庭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张垠)笔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从即日起,连云港市对家庭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补助50元,城镇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护理补贴一般以服务券、服务卡(本)等形式发给申请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应同时具备4项条件:年龄在16~60周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和等级为肢体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智力残疾一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明显不能自理,表现为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长期照料;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
据介绍,对当地没有服务机构的农村地区,也可通过银行打卡支付等向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支付护理补贴。连云港市符合发放范围的有3588人,其中城镇686人,农村2902人,目前资金正在发放之中。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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