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节前打短工,注意也要签合同
(通讯员 朱红鄄 记者 李德锐) 因为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来灌南打短工的小张差点要不回自己的血汗钱,最后,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他终于讨回了3000元工资。在此,消协提醒打工者,即使打短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去年10月,山东籍的小张到灌南一家餐馆打工,当时与老板口头协议每月工资1200元,干到春节以后结算工资。几天前,小张的母亲生病紧急住院,小张找到老板说明情况,欲要回工资回家。但是老板以春节期间缺人手,而小张未工作到约定期限属于违约为由,拒绝支付小张工资。最后在有关部门帮助和消协的调解下,老板最终支付了小张2个多月的工资。
随着春节、寒假来临,不少回乡务工人员和放假大学生选择到家政公司、餐馆等行业打短工,在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打工者,找工作时一定要查看工商执照等正规证件,确认单位是否有招工主体资格。即使打短工也要以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双方的责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切不可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很难调查取证,相关部门也很难为其伸张合法权益。 (编辑:贺耀堂) 关键是人家跟不跟你签合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