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1-2-14 13:00:01

涨价可以,但必须在店堂明示消费者

   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苏宜华
   春节期间,不少服务行业收费大涨,其中以美容美发行业尤为突出。对此,物价部门一再明确表示,这类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只要商家明码标价,消费者接受就不违法。然而赣榆一家美发店,春节期间理发加收消费者5元服务费,没有提前告知,结果被较真的消费者投诉到消协。
  这名较真的消费者小徐一直在北京供职,今年春节回赣榆老家过年,正月初五时他来到县城一家美发店理发,小徐按美发店服务价目表标准付了15元钱,可美发师却表示,春节期间理发要加收5元服务费。小徐到处找也没有发现理发店有这样的告示,便指着店内墙上张贴的服务价目表“理发定型15元”的标示,据理力争。美发师也是寸步不让,“过节了,客户这么多,我们也很辛苦,节日加收服务费也是行规。”“那你们应该事前告知我呀!”双方僵持不下。最后,较真的小徐采取了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付了5元服务费后索要了发票,然后来到当地消协投诉。
  人证物证俱在,赣榆县消协表示,美发店根据市场调节上下浮动服务价格本无可厚非,但应该明码标价,明示消费者,不能于事后在标价以外加收服务费。该美发店明明张贴着“理发定型15元”的标示,却收取20元费用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经调解,美发店按多收服务费的双倍,赔偿了消费者小徐。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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