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1-3-4 13:00:04

连云港通报不良执业医疗机构

   (通讯员张志杰记者程守勤)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卫生局对去年该市62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了通报。
  去年,连云港市共有62家医疗机构因违反《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被记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0家,民营医疗机构42家。被记分的主要原因共有16类,列前3位的原因依次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从事诊疗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未按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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