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节拉网检查连云港未发现“健美猪”
记 者 侍敏 实习生 胡真昨天,记者从市“瘦肉精”类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上获悉,截至目前,连云港市已经从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餐饮5个环节开展了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连云港市猪肉品质良好,暂未发现“瘦肉精”猪肉。
生猪养殖
50头以上即建立规模养殖名录
为了加强畜禽养殖监管,从源头上杜绝“瘦肉精”猪肉,连云港市对辖区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并对50头以上的养猪场统一建立规模养殖名录,印制养殖档案,内容详细记录了生产、免疫、消毒、抗体及病原学日常监测、死亡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保各养猪场按时免疫,规范操作,畜禽健康。同时,对连云港市现有畜禽存栏情况进行重新调查摸底,认真抓好可追溯体系建设,使生猪耳标佩戴率达100%;主管部门还分别与屠宰场、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生产与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
从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养猪场都能建立比较完备的养殖档案,监测未发现一例“瘦肉精”阳性案例。
定点屠宰
无“三证一耳”不得进场宰杀
据悉,目前连云港市生猪定点屠宰点69家,机械化生猪屠宰点19家,半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点2家,其余为手工操作,48家手工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不大,肉品仅供本地市场。
对于定点屠宰场,除了规定进场宰杀的生猪必须具备“三证一耳”(三证是《非疫区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外,还要求如实记录活猪进场时间、品种、数量、产地、供货者、屠宰与检验信息以及出厂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
生产加工企业、流通环节
及餐饮企业均未发现“瘦肉精”
连云港市共有9家猪肉制品生产企业,未发现以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温县、获嘉县四地饲养的猪为原料的生产企业。
在流通环节,连云港市工商部门及时开展了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超市等为重点的拉网式排查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市场上,连云港市销售的猪肉大多来自本地及山东日照等周边地区;食品超市里,通过查看进销货台账显示,没有济源双汇火腿肠销售。
在餐饮环节,对其生猪肉品采购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是猪肉采购索票索证,截至目前,共组织82名卫生监督员,检查餐饮单位2126户次,未发现连云港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私宰肉和病害肉情况。 (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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