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茹 发表于 2011-4-19 13:00:01

渔民误捕中华鲟后放归大海

   记 者 朱一清 通讯员 徐晶晶

   昨天下午,连云区渔政站工作人员和当地渔民将一条误捕的中华鲟放归大海,至此,在陆地上“生活”两天的中华鲟重新回归大海的怀抱。
  4月16日下午4时,连云区渔民周权在东经34度47分北纬119度45分海域拖网作业时,意外捕获了一条中华鲟。凭着在海面上多年捕捞的经验,周权断定这绝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能有什么闪失,于是立即放弃海上作业,和船上其他渔民将其安全带回渔港。
  在返航的途中,为了安全起见,周权通过手机联系上连云区渔政站。得知这一线索后,虽然是周末休息时间,但连云区渔政站值班人员还是安排3名水产专家迅速赶赴码头接应这位“尊贵客人”。
  经水产专家鉴定,该中华鲟为野生的,长78厘米,重5.7千克,健康状况良好,但考虑到被渔网在海面上纠缠了多时,水产专家建议将其暂养两天,待中华鲟完全康复后再放归。
  经历了两天的“休养”后,这条中华鲟又恢复了常态。据周权称,在得知自己捕获了野生的中华鲟后,附近海鲜餐馆的好几个小老板特意来看个究竟,他们私下称要以千元价格购买,但均遭到了周权的拒绝。
  昨天下午3时许,在连云区渔政站工作人员的全程陪同下,周权将暂养了两天后的中华鲟小心翼翼地带到海边,在许多渔民的围观下,将这条中华鲟顺利放回大海。
  据连云区海洋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几年,在连云港市近海海域,渔民在海上作业时,有时会误捕到野生中华鲟,在海洋渔业主管部门的宣传和教育下,渔民群众对水生珍稀动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多次将被误捕的各种水生珍稀保护动物安全放回大海。
  图为即将放归大海的野生中华鲟。
  (请张先生两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本报领取信息费30元及移动充值卡50元)  (编辑:庄婷婷)

丹么尼 发表于 2011-4-19 13:47:05

剁剁吃了算了!!

发表于 2011-4-21 20:31:33

赣榆响石捕捞到一条21公斤的中华鲟,也没得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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