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源电子 发表于 2011-6-11 02:16:04

惠普笔记本高温问题再受关注 消费者称手触电脑可烫伤

摘要:2011年6月1日,湖北武汉消费者刘先生向维权网反映,称其所购买的惠普笔记本电脑曾因高温问题更换一次主板,然而更换后再次出现高温问题,最高温度达到106度,手放在电脑上极便会烫伤。惠普售后对此只做清理风扇的处理,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维权网北京讯:自2010年央视3·15晚会对惠普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惠普一度深陷“质量门”,据了解,惠普笔记本电脑的散热及高温问题在惠普用户投诉总量中占重要比重。2011年6月1日,湖北武汉消费者刘先生向维权网反映,称其所购买的惠普笔记本电脑曾因高温问题更换一次主板,然而更换后再次出现高温问题,最高温度达到106度,手放在电脑上极便会烫伤。惠普售后对此只做清理风扇的处理,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惠普笔记本显卡温度过高

  刘先生告诉编辑,其于2007年8月在当地惠普经销商处购买了一款惠普笔记本电脑,型号为DV2408。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显卡温度过高,屡次烧毁。2010年8月,刘先生发现电脑无法开机,后在维权网帮助下,惠普为其免费更换主板,并保修一年。然而,2011年5月开始,高温现象再次出现,刘先生用鲁大师软件为该笔记本电脑显卡测温发现,在日常使用中,常常出现开机后显卡温度就在90度以上的情况,最高温度达到106度之高。

  惠普售后不承认第三方检测温度

  因显卡温度过高,刘先生为避免烫伤,不敢再继续使用,遂到惠普潍坊售后处维修。在惠普潍坊售后处,刘先生与售后工作人员现场用鲁大师软件测得显卡温度103度,售后工作人员却表示,惠普不承认第三方检测温度。于是,刘先生便问他们有没有自己的测温方法,惠普售后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既然惠普不能测试温度,又不承认第三方软件测试的温度,那就等于没有办法证明显卡是否异常高温。”刘先生无奈的表示。

  对于刘先生电脑的情况,惠普潍坊售后方面称只能采取清理风扇的处理方案,然而清理风扇后,再次开机,用鲁大师检测,显卡温度仍在95度以上。“我新更换的主板还有三个月就到保修期了,保修期内都不能解决,超出保修期后惠普就更不会管了!”刘先生气愤地说。

  高温问题引发消费者与惠普矛盾

  2010年央视3·15晚会对惠普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惠普迫于舆论压力,展开“关怀计划”,对一些特定型号的产品进行延保24个月的政策。然而,关怀计划并不被大众看好,“避重就轻”、“问题机型远多于此”成为惠普用户的主要呼声。惠普用户纷纷反映黑屏、闪屏、温度过高、散热系统烫手、主板被烧等问题。

  2010年4月19日,新法制报曾报道,52名江西消费者集体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惠普笔记本问题,52名惠普用户大多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电脑运行时温度过高的现象。甚至有用户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运行温度过高,烧毁主板的情况。

  华媒网2011年5月30日报道中,提到北京消费者蒋先生,在使用惠普DV2623笔记本电脑两年时间中,曾换三次主板和一次显示屏,现在仍每天“发高烧”,在使用中必须打开散热架,天气较热时还需打开空调,显卡温度超过70度时就必须马上关机降温。并且,电脑左侧掌托上的烤漆,已因温度过高出现数十条裂缝。

  反映惠普笔记本高温问题的用户如此之多,却未得到惠普方面的妥善解决,这不仅直接影响了用户的正常使用,同时,更引发了消费者与惠普之间矛盾的持续升级。在消费者声讨呼声中,企业如何处理才能真正维护品牌形象,这是有必要加以深思的问题。

  维权网法律提示:三包期内两次修理无法达到合用目的可退、换产品

  根据我国的三包规定,在三包期限内两次维修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所购产品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销售者在承担退、换货义务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可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对于存在缺陷的产品,消费者可以任意在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二选其一要求承担责任,两者都有承担义务的责任,确实不属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缺陷的,在承担责任后可向造成缺陷的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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