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名渔船雇工因船主违规作业葬身大海,事故发生近两月未上报;当地政府处理时推诿扯皮,其中一干部亲属赔偿37万元,其余四人每人赔偿仅五万元,近百万元赔偿资金去向不明,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的政府代表还叫嚣:“就这几万元,不愿意,愿到那里告就到那里告!”,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四渔工死者家属欲哭无泪。 赣榆柘汪镇:五位死难渔工死不瞑目 “十·一”过后,江苏省赣榆县五位渔工家属多次来电来信反映,称他们五位亲人因渔船主秦培全违规作业而葬身大海,事故发生近两个月没有上报,主持处理事故善后赔偿工作的当地柘汪镇人民政府和秦沙村委干部推诿扯皮,中饱私囊,除一名村干部亲属死者得到37万元补偿外,其他四名村民死者仅得到赔偿金5万元,死者家属应得到的近百万元赔偿金却去向成谜团。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却又无可奈何。 违规渔船吞食五渔工隐瞒至今,责任追究落空 据生还者苗小龙回忆和死者家属介绍,2009年9月25日上午11:30左右,赣榆县柘汪镇秦沙村秦培全驾驶苏赣渔05598号船,在射阳县以东约300里的海面生产。秦培全明知危险很大,却跑横浪高速行驶,作业网具超过正常下网两倍,造成翻船,船上8人仅有3人被救,船主秦培全把船上仅有的两件救生衣全部穿在自己身上,才得以活命,而梁苏江、秦泗会、王世光、董淑才和秦连五位雇工因无救生衣和救生设施而葬身大海,至今没有见到尸体,有关部门更没有人去组织搜寻、打捞死者的遗体。这种事情的发生在旧社会很正常,而新中国的今天却也发生了这事儿,是极其不正常的行为,况且,这么大的重大海难事故,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关单位没有人关心死难者的家属及后事。那些死者有的刚过而立之年、有的正值壮年,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死者去矣,无劳动能力的孤寡老小何以生存。 据苗小龙介绍,船上没有救生筏等救生设施,船和船员没有购买强制保险,船也没有船检,不清楚当地政府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而此五人命案却隐瞒至今,没有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也成空谈。 遇难者名单及其家庭成员详情 据村民反映和调查得知遇难者的详细情况是: 1、死者:梁苏江,男,27岁,农民,汉族,江苏省赣榆县海头镇梁沙村村民,身份证号:320721198210021610(下图为死者身份证正面照片) 妻子:苏仕云,女,26岁,农民,住梁沙村,身份证:320721198312251628 儿子:梁文熙,男,3岁,身份证:320721200610201610 父亲:梁作岭,男,55岁,身份证:320721195403191655 2、死者;秦泗会,男,46岁,农民,赣榆县柘汪镇秦家沙村村民,身份证:320721196306145811(下图为死者身份证正面照片) 妻子:苏常菊,女,44岁,现住秦沙村,身份证:320721196506075889 长子:秦绪良,男,15岁,学生,身份证:320721199410215879 长女:秦露,女,学生,19岁,身份证:320721199009185845 次女:秦侠,16岁,学生,身份证:320721199310205841 母亲:秦刘氏,女,84岁。 3、死者:王世光,男,56岁,农民,赣榆县柘汪镇王庄村村民,身份证:320721195310135638(下图为死者身份证正面照片) 妻子:侍述兰,女,55岁,农民,现住王庄村,身份证:32072119540809562X 长子:王晨,男,18岁,学生,身份证:320721199102105619 长女:王秀敏,29岁,身份证:320721198005205621 次女:王慧,女,28岁,身份证:320721198108265627 三女:王向明,女,24岁,身份证:320721198509125465 四女:王秀荣,女,21岁,身份证:320721198810285660 4、死者:董淑才,男,43岁,农民,汉族,赣榆县青口镇大庄村民,身份证:320721196610120432(下图为死者身份证正面照片) 妻子:莫艳丽,女,35岁,农民,现住大庄村,身份证:32072119740104022X 长子:董政宇,男,3岁,2006年12月12日出生。 长女:董梦迪,女,1岁,2008年5月1日出生。 5、死者:秦连,秦沙村副支书侄子,补偿款基本到位,当事者家属保持沉默。 政府善后工作推诿态度冷横寒人心 据死者家属介绍,此次翻船五死属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过去三四天有关单位和船主还不通知死者家属,不做安抚和善后工作,致使船主转移信用社百万元存款。 死者家属听说消息后,才到柘汪镇人民政府要求处理,政府安排处理此事的镇司法所长魏所长和秦沙村支部书记秦绪琦却让死者家属等过了“十一”再处理,而死者家属苦等六天,等来的却是到秦沙村领两万元钱了事,死者家属不同意,秦绪琦支书让他们第二天再去,结果次日却找不到人影。 又等了五六天,死者家属再去秦沙村委,仍不见人影,他们无奈到柘汪镇党委政府,结果让第二天3点协商处理。次日当事人却没有到场,面对死者家属的疑问,秦绪琦支书和魏所长却说,船主不到场是因为心情不好。 面对死者家属提出赔偿过低的问题,两位代表政府处理此事的代表却与船主异口同声地说:“就这几万块钱,你们愿意就打协议,不愿意就愿到那里告,就到那里告,到最后你们还得回到我们这里(秦沙村村部)。” 面对死者家属的要求和说法,代表政府处理的官员还声称要派出所抓人,让死者家属滚出去,态度令人心寒。 死者家属认为这是代表政府处理善后的人明目张胆地为肇事者撑腰,他们代表政府不是去督促肇事者想法赔偿死者家属和进行安抚,而是对死者家属施加压力,真是倒行逆施。而据死者家属了解到,肇事者秦培全有存款二三百万元,加上楼房、船、船手续、网具、燃油补贴等届价值上百万元,但这些财产早已被转移。 赔偿不公惹民愤,百万赔金成谜团 据死者家属莫艳丽、梁作岭、苏常菊、侍述兰哭诉,第一次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时,秦绪琦支书和魏所长曾给他们五家列出一个赔偿价格,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等四项,死者具体赔偿情况是: 秦连:37万元,因为是秦家沙村副书记的侄子,其赔偿金已全部支付。 秦泗会:死亡赔偿金:7357x20年=147140元;丧葬费:27374÷2=13687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费:母亲:5328x5÷6=4440元;次女:5328x2÷2=5328元;长子:5328x3÷2=7992元。合计:221387元。 梁苏江:死亡赔偿金:7357x20=147140元;丧葬费:27374÷2=13687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人:爷爷:5328x5÷5÷3=1776元;长子:5328x15÷2=40149元,合计:252752元。 王世光:死亡赔偿金:7357x20=147140元;丧葬费:27374÷2=13687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人:母亲:5328x5÷5=5328元;配偶:5328x20÷6=17760元,合计:233915元。 董淑才:死亡赔偿金:7357x20=147140元;丧葬费:27374÷2=13687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被抚养人:长子3岁:5328x15÷2=39960元;长女1岁:5328x17÷2=45288元,合计:296075元。 而截止目前,这四位死者家属第家仅得到五万元赔偿金,与四家赔偿总额的1004129(221387+252752+233915+296075)元,相差804129元。 804129元:这事关四死者上有老下有小家属今后生活的近百万赔偿金,至今却成谜!不知去向。 |
原文由于2010-03-22 21:00:09发表 秦沙庄的村干部全是败类·····丢人啊!
原文由于2010-03-22 21:00:09发表 秦沙庄的村干部全是败类·····丢人啊!
原文由于2010-03-26 00:57:52发表 秦绪琦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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