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榆县人口计生委:政风行风热线面对面:9月30日,赣榆县人口计生委主任苗运超,副主任张怡梅,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李家贵做客“政风行风热线面对面”,就赣榆县人口计生委软环境建设及群众投诉、咨询情况予以解答释疑。 场外热线 1.请问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答:《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七项、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七项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情况,而且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条件是不同的,你如果要详细了解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计生办或到县人口计生委法规科进行现场咨询。 2.我一个朋友在企业上班,现在意外怀孕了,想去做人流,听说可以报销手术费,是这样吗?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手术后能休息几天?休息期间是不是要扣工资、奖金? 答: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如果她参加生育保险的,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你的朋友人工流产后可休息14天,如果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可休息16天。在休息期间,应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3.我在赣榆一家企业上班,只生了一个孩子,再过两年就退休了,听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后每年领取600元奖励,不知道俺退休后有没有什么奖励? 答:按照市政府[2008]55号文件规定,我县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政策,主要是针对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具体的执行标准是一次性奖励2400元。 4.什么是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什么,罚来的钱交到那里去了? 答:你所说的计划生育罚款叫做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超生的,是农村的以上一年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超生一个的,按计征标准4倍征收,超生两个的,按计征标准5至8倍征收;是城镇居民的,以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县财政专户。 5.我妹妹结婚后只生了一个女孩,去年初他们一家三口外出打工,没回来,上个月计生办的人到我家来,说是听说我妹妹计划外怀孕了,要我与他们联系,动员他们回来落实措施,他们这样做对不对? 答:计生办到你家请你协助做妹妹的工作,本身没有错,因为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做为哥哥(姐姐),你应该协助计生办的同志和你妹妹取得联系,看你妹妹是否计划外怀孕,如果是计划外怀孕,应该动员她到医疗卫生或计生技术部门落实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如果没有计划外怀孕,应到现居住地进行检查,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也行,如你不愿意协助做工作,应该告诉计生办与你妹妹的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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