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8日,赣榆县交通局副局长、港口局局长黄同山,局农路办主任顾远方、赣榆县运管所副所长庄红波、赣榆县公路管理站路政中队中队长盛晓东作客“政风行风热线面对面”电视直播节目,就交通部门软环境建设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释疑。 场外热线 1.我办了一个食品厂,想购置一台面包车用于运送食品,我想问问行不行? 答:你说的这个问题很有针对性。首先,有少量的小面包车行车证挂的是微型厢货,属于货车范畴的,这种车在办理了相关营运手续后是可以从事货运经营的。但绝大多数的面包车行车证是客运类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的规定,所以说,用客车从事货运经营是不行的,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最好不要去购置面包车来拉货了,以免带来一些麻烦。 2.我想问一下,农村公路修建时,省里有没有统一的标准来参照呢?? 答:在修建农村公路时,省里设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县城通往乡(镇)公路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二级公路的路面宽度是9米,乡(镇)与乡(镇)的相连接的公路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路面宽度是7米,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宽度最低不能低于3.5米。二、三级公路的路面应优先选用沥青砼路面,也可采用水泥砼路面;四级公路原则上应采用水泥砼路面。 3.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由于“黑车”多,扰乱了营运市场,减少了我们的收入,请问一下你们是采取何种措施打“黑”的,成果如何? 答:今年3月以来,县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打击“黑车”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打击“黑车”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告》,并从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抽调了38名执法骨干,组成联合执法队,集中开展了为期50天的“黑车”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活动中,共查扣“黑车”137辆,有力维护了客运市场秩序。近段时间,“黑”出租车越来越猖獗,有的公然悬挂出租车顶灯,购买计价器,倒客宰客甩客,严重影响了赣榆的外部形象。为此,我们专门组织了运政稽查大队51名运政执法人员,出动了12台执法车,并与公安局驻交通局警务室干警联合执法,从10月16日起,开展了打击“黑”出租车的集中整顿活动,截至目前已查扣了“黑”出租车30多辆。我们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6283700、86286622。 4.我是门河赵圩村的,我们村村东有座桥是六十年代时修的,现在都快要塌了,请问一下什么时候能修啊? 答:首先,告诉你一个好的消息,省里于今年加大了危桥改造的力度,同时也提高了危桥改造的补助标准,今年我们县也制定了一个目标,就是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到2011年年底,解决过去的建路不建桥,好路危桥的突出问题。你说的这座桥,已纳入2010年全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并进行了上报,待明年省危桥改造计划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 5.请问对超限运输车辆有保相关规定? 答:《公路法》第五十条、《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对此都有具体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行驶。因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家八部委的联合规定超限车辆的限定标准为:车辆轴载不得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得超过55吨。意思是说,有3条轴的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或者有4条轴的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5条轴以上的车辆,车货总重最高不得超过5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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