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塔山镇打着建设万倾良田工程旗号夺民之本 新闻提示:塔山镇小官庄村是一个不足百户的小村,小村生活安逸百姓还算安居乐业。但是,2011年春节过后不久,一项工程打破了小村的宁静。2011年2月下旬和3月上旬村民接到村委口头和法律效力待定的书面通知:镇政府为了承接上级下达的万顷良田工程任务,另外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要求小官庄村整体搬迁。为了使村民能够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打消后顾之忧,政府向村民保证了诸多优惠的拆迁政策,以期拆迁工程能够尽快完成。但是,等村民们把自家房子全部拆除之后…. 村民:房子拆的前后政府说的不一样 新农村建设本是一件为民着想的好事,理应得到广大群众积极响应,而在工程实施之初事实也是如此。政府为了使村民积极响应工程实施,加快工作进度,在工作初期政府向村民承诺并下发了一个通知(通知没有盖政府的公章),拆迁之后政府将给与临时安置房,安置房按照人口不同给与不同的分配标准。按时完成自拆任务的政府将给与2万元补助,过期完成的非但没有相关配套政策也不给与优惠。此外,村民房屋评估后一次性给与4-6万拆迁补偿款。与此同时,先拆迁完的先进行抽签选择政府统一安排的宅基地方位,剩余完成的依此类推。 (村民自拆前政府给与的优惠政策是哪些,是何人何时何种形式宣布的没有调查清楚) 于是村民开始争分夺秒的自拆,等全村99%住户主房拆迁完成之后,2011年3月中旬政府下发了一个关于拆迁政策的告知书。告知书通告了村民补尝标准,时间安排,补贴款发放安排及建房时间。其中,告知书补助标准按照村民原住房条件给与政策,主房是瓦房的4万元,平房5万元,楼房6万元,凡是4月16日之前主房拆迁腾空的再给与2万元补助,之后不再享受此优惠。村民王大爷告诉记者,“拆的前后政府说的不一样,给与这样的补助,不要说重新去建一栋和拆的一样的房子了,就是买一个和拆的一样的二手房都不够了,有的还是楼房就更不用说了”。 告知书在时间安排中规定了2011年3月16日8点前进行第一次宅基地抽签,优先安排先拆迁的住户,17号之后每天进行一次抽签,而这些抽签事项都是以主房拆除完毕为前提,抽签后进行协议签订并发放优惠补助款2万元。而其他补偿款发放在‘补贴款发放安排’中规定是“动工次日发放一万元,第一层楼房封顶再发放一万元,原房屋彻底拆除后在发放一万元,新楼房经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完毕余款”。当地老百姓向记者反映,“这个告知书其实就是为了掩盖政府谎言的,补偿款远不够政府给与村民按照新农村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新农村建设要求全部统一规划设计的二层楼房),所以剩余很大的一部分资金都是需要村民自己垫付,包括新建的房子。其次,政府给与老百姓划拨的宅基地也是村民拆迁完有媒体关注了才匆匆弄一块地出来,而且弄出来的这块地实际规模对比村子建设的实际需要要小的多,所以根本就不够安排整个村子人口的需求。而且由于补助不到位,基础设施基本没有,地理条件不好根本无法建设、生活。同时,政府没有临时安置房给老百姓,只是记者去了为了应付记者说有养老院可以安置,但是整个塔山镇就一个养老院而且规模很小,不可能住下那么多人。所以,全村老百姓都住在偏房,临时住棚甚至是猪圈中”。 此外,另有村民向记者反映,“由于邻村在大堤上建设的鹅棚,最后也是说要有政府验收合格才给与2.2万元补助,很多人包括建筑工头也是看到这个补助才去的。后来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去验收。最后很多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拿不到钱,工头由于欠账也只能自己去养大鹅”。有鉴于此,很多村民对于政府在最后验收上持怀疑态度。所以,在‘建房时间规定’中9月16日没有完成搬迁的村民不给与任何补贴的条款,让很多村民心有余悸。 记者调查:现实与协议内容有所出入 2011年5月20日,记者在小官庄村看到,到处都是一片残垣断壁,村里大部分的劳动力都出去打工,剩下的多是中老年人,小孩和妇女。由于房屋拆迁不彻底,衍生了很多次生灾害,村民王济学就是在把自家残存的墙壁推到的过程中意外身亡,但不知是何原因其尸体被政府强行搬运至殡仪馆不给与家人见面,并与其家属僵持。 2011年3月16日政府开始先后与村民签署了拆迁、搬迁安置协议,而这个协议据当地村民反映,“这个协议根本就没有和老百姓商量,只是政府单方面下达的一个文件,房子已经拆了不签只能是更加吃亏,而且剩下的事情都是政府单方面说的算,所以在三月份的时候政府里的一个镇长来村子视察工程,老百姓把他的车子都掀翻了”。 协议把补助标准,建房方法,补贴款、付款方式,搬迁标准,补助金支付方式,其他事项等相关内容规定的非常清晰。而所签的这个协议很大一部分内容只是细化了告知书的一些条件。协议在补助标准中规定,村民要把自家原先宅基地上所有建筑全部拆除完毕,并按照政府要求在规划区域内建设统一部署设计的二层楼房才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助。而这个拆迁补助在协议付款方式一栏中又规定是分三次发放,这与告知书分四次发放有所出入。协议中的政策是:旧房拆迁完毕新房动工次日给一万,第一层楼房封顶给一万,剩下两万是旧房完全拆除腾空,新房搬迁入住待政府验收合格发放。而告知书中规定的是:原房屋彻底拆除后发放一万元,新楼房经指挥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完毕余款。如果按照协议来,最后补偿款的很大部分都要等政府验收后发放,那么,村民自主掌握拆迁和重建的资金将更少,也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村民自拆和重建后是否能够获得足额补偿的忧虑。 而在‘搬迁标准和建房方法中’规定,到9月16日如果没有完全拆除自家宅基地上建筑物,那么村民将不再享受任何补贴,而且还要将2万元奖励返还给政府。同时,政府将单方面处理村民自家原宅基地上一切未拆建筑。而自己建房和搬迁的费用完全自理,在此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也有村民自行负责。而有此规定,王继学因为拆迁不彻底被残壁砸死,政府对此是否负责我们将拭目以待。 政府:老百姓比较迷信,认为风水不好,整体搬迁实属村民自愿 政府办公室杜主任,镇长徐国金和人大主席会见了记者。关于小官庄村拆迁问题,杜主任和徐镇长向记者介绍了小官庄拆迁的一些情况。首先,杜主任告诉记者,“小官庄村拆迁主要是因为上级政府的万顷良田工程。小官庄原来是一个比较封闭落后的村子,离城区比较远发展比较落后,而且又没有成规模的学校和医院靠它近。现在拆迁的这些房子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而又靠近公路交通事故比较多,所以有一定的拆迁必要性”。 而徐镇长认为,“小官庄村经济发展落后,事故频繁,尤其是一些年轻人和小孩子经常出现交通事故,老百姓比较迷信,也就是说风水不好。所以村上有一些有威望的长辈就要求村子搬走比较好,这个事情经过政府研究后认为只要村上村民都同意并签署协议,政府可以另划拨土地给与安置”。但是当记者问及当时协议签署是不是全体村民都同意的,徐镇长给与的答复是,“这完全是村民自愿的事情,而且是绝大部分村民都同意的”。“既然是老百姓自愿拆迁的事情为什么政府还要与其签订协议呢”?记者追问道。徐镇长答复是,“如果没有政府的统一安排和一定的约束那么这项工作实施会发生混乱”。而对于百姓安置房的问题,政府的答复是,“村民临时安置在土城乡和其他几个村子的敬老院里”。 然而,当记者对于王济学因拆迁而身亡事故进行询问时,徐镇长更多的是解释事故发生的过程,并表示对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政府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和相应的处理,对于事故家庭会给予一定的抚慰。在记者转达了死者家属想与死者见面的愿望的时候,徐镇长当即表态,“这是完全可以,只要他们来政府我们是可以安排的”。 第三方:工程实施百姓是否能够得到实惠,这要看政府的工作作为 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在2009年6月25日启动。工程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村居民点迁移至城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赣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经多次实地调研,将工程试点区域确定在塔山镇,涉及塔山镇19个行政村,总面积1480.68公顷,计划投资8020.89万元,可新增耕地84.09公顷。 据业内人士透露,赣榆县万顷良田工程拨付塔山镇政府的资金有数以千万,新整理出的耕地每亩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小官庄进行拆迁一个方面可以重新规划建设新农村,展现政府政绩。另一个方面也可以把大量的土地节省出来增大耕地保有量,获得上级财政的补贴一举两得,所以万顷良田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成为镇政府出经济和出政绩的两大法宝。但是对于这个工程的实施老百姓是否真正能够得到实惠,这就要看政府的工作作为了。 关于赣榆县塔山镇小官庄村拆迁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附录:塔山政府回复函 关于对采访稿件的回复 购物导报: 感谢贵刊对塔山镇的关心爱护,你们能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来关注基层的发展,关注农村问题,这让我们十分欣慰。因为正式有了各种监督,尤其是新闻媒体的监督,才能让社情民意得以表达,才能让上下渠道得以畅通。 作为地方政府,我们欢迎来自新闻界的朋友,更欢迎来自新闻界的监督。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一些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辨别真伪,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真实有效的信息,是新闻媒体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近,贵报的《赣榆县塔山镇打着万顷良田工程的旗号夺民之本—新农村建设背后是新式拆迁的呻吟》稿件,在我镇引起了较大争议,大家纷纷指出,镇党委政府近年来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力打造和谐塔山、富裕塔山,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这篇稿件并没有把真实信息表达出来,如果报道出去,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贵刊的信誉。所以,在这里,有必要把一些真是的情况向贵刊作以下说明,以显示塔山镇就此事的真实情况。 关于小官庄村概况:小官庄村位于塔山镇驻地月三公里,全村现有82户,人口317,属自然村。原居民区占地面积104亩,户均占地1亩多且大部分住宅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村里房屋老旧。该村地理位置较偏,地势低洼,交通不便,村庄周围没有任何公共设施。给排水、排污、电力、电讯、绿化都缺乏规划布置,大面积路面泥泞、污水乱排、电线乱拉等现象普遍,村里环境“脏、乱、差”问题十分严重。同时,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公共服务落后,不能适应收入不断增长的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收入水平挺高,广大村民对改建、新建住房的愿望日益迫切,早在五年前村里就向政府申请搬到镇驻地。但是因为小官庄村地理位置较偏僻,没有发展空间,被国土定位“不在规划控制区”,村里近十年没有建设新房,村里想发展,但是没有空间。2009年镇里统一规划时,小官庄村支部书记孙建多次就小官庄村发展的问题找镇党委领导协商,表示小官庄村面临发展瓶颈,全村95%以上的村民非常愿意搬迁到镇驻地,因为搬迁后对于整个村庄的经济、生活发展都会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公共服务实施等基本生活水平随着村庄搬迁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关于搬迁补助及新房建设相关说明:小官庄村整体搬迁早在2009年纳入镇区规划,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进行村庄整体搬迁。当时村民搬迁愿望非常迫切,有的村民表示即使不给补助也愿意搬迁到镇驻地。 2010年初针对小官庄整村搬迁制定了初步的搬迁方案,按照房屋的建筑类型进行补助,即瓦房补助4万元、平房补助5万元、楼房补助6万元,后来经过村支部书记和村理事会的争议,经过研究,最后确定于4月16日前,如果主房拆迁腾空给2万元的补助,这样补助金额为瓦房补助6万元、平房补助7万元、楼房补助8万元。 材料中有村民表述,补助的钱根本不够盖房子,不符合事实,现在小官庄村房屋的建设经过核算每栋平房造价6万元左右,每栋二层楼房造价12万元左右。新农村建设指挥部根据村民的意愿,在新村的规划区内规划了楼房建设区和平房建设区,村民在选择建房时,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新村建设楼房或平房,按照补助7万元的费用核算,完全可以在不增加费用的情况下建设一栋平房,并不存在材料中体现的补助费用不够建一栋平房的说法。 关于安置房的情况说明:在小官庄搬迁安置工作上,镇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拆迁前期先安排镇区原敬老院和镇工业园区部分闲置门面房作为村民临时居住点,但村民大多数村民考虑到安置房离村子距离稍远,农忙时来回比较麻烦,村名便通过村支部书记和理事会与镇政府协商,他们自愿住在原来位置,申请先拆迁主房,待新房一层建后,他们搬到新房一楼住宿,在拆迁房屋的附属房。经过协商后,镇政府同意了村民的要求,可以先拆掉主房的房顶,即可享受补助。所以协议书中体现出村民只要砸掉主房就可依享受补助款,村民可以继续住在附属房屋中。 关于小官庄村村民掀车的相关情况:小官庄村出现群体事jian后,县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此案。调查发现,小官庄村群体性事jian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违法聚众行动。村里一部分人不满足现有的补助条件,策划、鼓动部分村民通过围堵镇政府负责人进行谈判方式,满足他们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求不成,组织者又鼓动村民掀车,在掀车过程中,镇党委副书记在车中受伤,部分在场的工作人员也被起哄、闹事者围攻打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贵刊来函中提到的王济学为此次小官庄群体事件的涉案人员,后经过审查王济学是整个事件谋划者之一。 2011年5月14日王济学在拆自己房屋不慎被倒塌的墙壁砸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以为其死亡属于非正常死亡,又因为王济学属刑事拘留取保候审阶段,公安机关需要查明死因。事情发生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安排到现场进行勘察,为了防止死者家属因情绪激动破坏尸体,对尸体进行了验尸保护。事发时,死者的大哥和次子均在现场。目前,死者王济学的尸体已被送往县殡仪馆。 此致! 塔山镇人民政府 2011年5月29日 |
关于小官庄村村民掀车的相关情况:小官庄村出现群体事jian后,县公安部门立即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此案。调查发现,小官庄村群体性事jian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的违法聚众行动。村里一部分人不满足现有的补助条件,策划、鼓动部分村民通过围堵镇政府负责人进行谈判方式,满足他们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求不成,组织者又鼓动村民掀车,在掀车过程中,镇党委副书记在车中受伤,部分在场的工作人员也被起哄、闹事者围攻打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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