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人:刘顺武(6025楼) 6月26日 13:48 发帖内容: 县人大常委会:请为这被沉埋21年不审的案子给予监督! 今天鄙人在赣榆论坛里发现了题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法院审判监管工作 的帖子,这让鄙人大喜不及!赣榆人大终于有了履行其责的行动了! 首先将原文转载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法院审判监管工作 2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县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民、李大河、王永波、徐在荣出席。 近年来,县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始终突出审判管理核心地位,不断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推动了全院工作的健康发展。2010年,县法院共受理案件15409件,结案14832件,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329.51件,最高结案681件;今年1-5月份,新收各类案件6735件,结案5302件,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117.8件,最高结案444件,案件调解率、改发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呈良性态势发展。 主任会议对县法院审判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审判监管工作是法院内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要求,法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受到上级院的好评,也在全社会得到很好的反响。主任会议对县法院下一步的审判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看了以上的帖子,我借机转上本人挣扎呼喊至今无人过问,已沉埋20余年不审的案子,请赣榆县人大委员会给予监督! 赣榆县人大委员会: 请对该案给予监督,并求在网络上公开作出回应。 赣榆县海头镇龙河村 刘顺武 电话:15161368118 ![]() 回帖人:人大张永红(6335楼)6月28日9:06 回帖内容: 回复6205楼: 回复标题:被沉埋21年不审的案子 回复人:县人大张永红 回复内容: 刘顺武先生你好: 你反映的“被沉埋21年不审的案子”我们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责成县人大内司委人员调查此事,情况如下: 1990年10月6日,你向县法院龙河法庭提出诉求并交纳50元诉讼费,县法院于2003年11月对该案进行审理。2004年3月该院做出(2003)赣民初字第2191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赔付给你32051.6元房屋维修费用,你同时提出执行申请。法院自你申请执行后已强制执行当事人二次,搜查一次,期间因被执行人家庭一个成员患重病,医药费用支出很大,最终医治无效,无执行能力,未能案结事了。如果你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与法院联系再执行,你所反映的其它案件法院已全部执结。县人大将密切关注该案进展情况。 大伙看明白了吗?……1990年10月6日,你向县法院龙河法庭提出诉求并交纳50元诉讼费,县法院于2003年11月对该案进行审理。2004年3月该院做出(2003)赣民初字第2191号民事判决…… 弱弱地问一句,那些经手此案的法官,都还在吗?如果在,儿女们也不小了吧,一家人趴在电脑旁看此贴,脸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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