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转载:西关爱歌 赣榆警察机构 作者:陈炜 清末警察机构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成立巡警部,在全国设置警察机构,赣榆县开始招考警察,经过训练后于同年秋在赣马镇建立巡警局,县知事兼任巡官。巡警局根据《大清现行刑律》、《违警律》、《调查户口执行法》等法规科罚违警、预审人犯、侦探秘密、捕送罪人。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赣榆县巡警局改称巡警分区,直接受山东省巡警道监督指挥;正巡官改称警务长,由知县王佐良兼任;副巡官改为区官;巡员改为巡官。清朝末期的警察机构由封建官绅把持,维持封建制度。 民国警察机构 辛亥革命后,赣榆县知事王佐良兼管治安司法。 1912年(民国元年),海州直属州裁撤后,设东海、灌云二县。同年秋,赣榆县行政公署设警务课和典狱课。 1913(民国2年)年,赣榆县巡警分区改为警察事务所,置警长,受县知事指挥监督,典狱课改为审检所。 1914(民国3年)年赣榆县警察事务所改称警察所。王佐良兼任所长,区官改为一等警佐,巡警改为二等警佐,所内设学习警佐、雇员等职,并设有巡警教练所,分期分批训练警察;县城以内分设驻所,派遣长警分班驻守,县城以外重要集镇设警察分所,由警佐充任所长。 1915年,赣榆县典狱官改称管狱员;武力设警备队。 1927年(民国16年),国民赣榆县政府成立,同时设设警察局,下设警察队。 1928年,奉战地委员会令,赣榆县警察局改为赣榆县公安局。 1937年,赣榆县警察局设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及督察室、刑事警察队、保安警察大队等机构。 1938年,国民赣榆县政府流亡,警察局解体。 1947年6月,赣榆县警察局增设消防、情报、女警、行政警察、清洁5个队和庶务、看守所等;同年,郑佩周接替东海县公安局局长;不久郑离任,由潘鸿麟任局长。 1948年,潘鸿麟以探亲为名请假南下借机逃跑,局长由孟庆星代理;11月6日,孟庆星带领部分官警潜逃,其余大部分溃散。 民国时期的赣榆县的旧警察机构名称虽经多次更改,但始终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镇压劳动人民、打击革命力量和爱国进步人士的工具。 日伪警察机构 1939年(民国28年)春,日军占领赣榆东部、南部地区(西部及北部大部分地区属于解放区),在青口成立伪县政府,设警务课,李东海任课长,有课员和警察20余人。 1940年,赣榆县设警务局,陈智仁任局长,局内设警务、经济、保安、司法、特高5个股,下设青口、沙河、墩尚三个分局,各分局设局长1名,警士2至4名。青口分局下设4个警察所,并在下口设分驻所。 1942年,伪赣榆县警务局增设警察队,有警士30余人。 1943年,伪赣榆县警务局改称警察局。同年,实行新的警察编制,将股改为课,课下设股,股下设系。伪赣榆县警察局将原来的5个股合并为3个课,一课负责督察警务,二课负责保安、经济,三课负责司法、特高;另有1个警察队、1个拘留所;全局共有警官41人、警士120人。 民主政府公安机构 1940年11月,经山东省莒南、日照、临沭、赣榆四县联合办事处批准,赣榆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郑接庄(今赣榆县夹山郑接庄)成立。 1941年1月15日,赣榆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公安局,办公地点在朱洲村(今赣榆县小塔山水库内),设审讯股、政保股、公安队,干警35人。1943年春,赣榆县内各区设公安助理员。 1945年11月26日,赣榆县改名为竹庭县,赣榆县公安局改称竹庭县公安局。 1945年至1947年,竹庭县公安局设3个股,1个公安队,增设青口分局。 1948年至1949年设4个股,1个公安队,1个分局,增设3个派出所。 1949年1月,竹庭县公安局改称竹庭县公安科;7月竹庭县公安科复称公安局。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赣榆解放区抗日民主政府公安机关在中共赣榆县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交通联络、情报策反、锄奸反特、反“扫荡”、反“清剿”、保卫饥民请愿等斗争,公安武工队在打击反势力、消灭敌人的战斗中多次打胜仗,为保卫民主政权,解放赣榆地区作出了贡献,为解放后建立人民公安机关,开展保卫工作积累了经验。 人民公安机关 1948年11月6日,新海连地区解放。11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鲁中南军区新海连军事委员会成立,同时建立了公安处;11月17日,新海连地区改称“新海连特别行政区”,成立了新海连特区公安总局。1949年10月8日,新海连市建立后,特区公安总局改称新海连市公安局。新海连特区公安总局和新海连市公安局及东海、灌云、赣榆三县公安局履行人民公安机关职责,坚决制止解放初期的哄抢掠夺风;建立、巩固和保卫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开展剿匪肃特,肃清反革命势力;建镇划闾;依靠人民群众,管理社会治安;对敌伪党团宪特人员进行自新登记;取缔反动会道门;消除“水怪谣言”;配合剿匪、生产、支前三大任务,防范和打击各类犯罪,惩办犯罪,稳定社会秩序。 1950年1月,竹庭县恢复原名赣榆县,竹庭县公安局亦改称赣榆县公安局。之后,赣榆县公安机构又不断进行调整,机构职能日趋完善。 1983年,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原属徐州地区的东海、赣榆和淮阴地区的灌云三县划属连云港市,三县公安局也划归连云港市公安局。之后,赣榆县公安战线全体干警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和发动群众,不断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开拓前进,为努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为保卫赣榆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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