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嘉康利
爱赣榆 首页 新闻 民声 江苏 查看内容

宿迁湖滨新城警方任由弓弩钢珠枪疯卖

2013-5-29 18:34| 发布者: 微博评论| 查看: 419| 评论: 0

摘要:   宿迁湖滨新城警方任由弓弩钢珠枪疯卖作者:曝光台 发布时间:2013-05-21 17:49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宿迁 投诉报料:   2013年5月6号摄         2013年5月13摄       ...
  宿迁湖滨新城警方任由弓弩钢珠枪疯卖作者:曝光台 发布时间:2013-05-21 17:49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宿迁 投诉报料:

  2013年5月6号摄

  

  

  2013年5月13摄

  

  

  

  

  2013年5月21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钢珠枪、弓弩等为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器具。

  宿迁市民张万荣发现湖滨新城辖区宿新公路嶂山段道路两侧管制器具弓弩、刀、钢珠枪疯卖 向110报警数次,网上向湖滨公安机关反映,向市长热线反映数次,均无“疗效” 。

  拍摄时发现交易正在进行,如若因此发生刑事案件,谁之过??!!!


喜欢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QQ|Archiver|手机版|爱赣榆

GMT+8, 2025-11-30 05:07 , Processed in 0.051307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