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新沂阿湖镇国土所长违规卖地无人管作者:清哲木 发布时间:2013-05-14 17:12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徐州新沂 投诉报料: 新沂:阿湖镇国土所长违规卖地获利300万为何无人管? 清哲木 早前有地方国土局知情人爆料,江苏新沂市时任阿湖镇原国土所长陈允虎(已退休),涉嫌多项土地违规交易腐败为自己捞得盆满钵满,陈允虎任阿湖镇国土所长期间,以其妻子名义租用阿湖村集体土地近10亩,搞水泥制品厂一边当官一边经商。其中,还占用了村民沈某的基本农田3亩。 2 012年春天,陈所长将该场地以140万的价格出售给村民庄某建小产权房。而阿湖村干部对此装疯卖傻称:水泥制品厂早期是租用的,后来怎么被陈某卖了,村里并不知情。阿湖镇党委书记陶长勇更加离奇的称:水泥制品厂的土地性质,早就转为国有土地了。 2013年4月下旬,江苏省新沂市北沟镇一中介业主证实:售价220万元的5亩土地是黑埠(阿湖)土地所所长陈允虎在他那里登记的,委托他中介出售的。因为陈允虎是土地所所长,还有两个在新沂市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所以他们能办来合法手续。陈允虎以每亩3万元的价格从15户手中购买了5亩土地,才花了15万,转手卖价220万真是惊天暴利!有好几家老板来谈过,成交。他可以拿到5万元中介费。 知情者说,陈允虎虽然已退休多年,但其女儿女婿均在国土部门工作。这为陈允虎违规违法卖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上级查处带来了难处,新沂国土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售价220万的5亩土地是北沟镇的集体土地,属宅基地性质。法律明文规定,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伪造文书获取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很严重的,陈允虎的胆子也太大了。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或者其他农用地二十亩以上,以及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将移交司法机关定罪处罚。 陈允虎非法违规卖地获利300万以上完全可以以《刑法》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和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将依法从严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违法用地建房,一经查实,将按《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在相关法律依据面前,我谨呼吁新沂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这宗违法违规土地买卖,如果地方包庇纵容,我将上书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门,陈诉这一公职人员渎职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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