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南通如皋如城镇违法野蛮拆迁作者:蒋国华 发布时间:2013-06-04 09:37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南通如皋 投诉报料:严惩如皋政府违法、 野蛮拆迁,让军人家属有家能归 给来江苏的中央巡视组的一封信: 中央巡视组来江苏了,也让江苏人民看到了希望,同时也让我这个军人家属看到了希望。给江苏省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敲响丧钟,希望中央巡视组能来如皋:严惩如皋政府违法、野蛮拆迁,让军人家属有家能归。 我是一个军人家属、一个人民教师我支持如皋市政府依法、和谐、公平、公开拆迁,我反对如皋政府违法、野蛮拆迁。 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在未取得东郡丽水A区(东郡丽水A区:面积五万多平方米,居民、村民660多户)房屋拆迁合法证件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在该地块开始违法拆迁工作,利用欺骗、胁迫等手段和拆迁户订正了违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因部分拆迁户拒绝履行违法合同,于是如城镇人民政府违法、野蛮拆迁行为升级,在没有法院的强拆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3月20日对拒绝搬迁的居民和村民实施了违法强拆。如城镇人民政府的违法、野蛮拆迁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导致军人家属有家难归。 一、如皋如城镇人民政府拆迁行为违法:实施拆迁时没有如皋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或“拆迁许可证”等合法拆迁手续,显然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的拆迁行为是违法行为。 二、如皋如城镇人民政府评估环节存在违法:评估单位的选择系拆迁人单方暗箱操作方式决定,未经被拆迁人抽签或拆迁当事投票。且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无评估师签字也无评估机构的公章。 三、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依据显失公平:被告没有按590号文件制定“屋征收补偿方案”对原告进行合理的补偿。被告方用废止的文件:如皋市人民政府[2003]13号令、皋政办发[2009]24号文件对原告进行补偿,安置房的价格却用2012年的标准,拆迁补偿条件显失公平。同时订立补偿协议依据的评估报告既不公平又违法。 四、如皋如城镇人民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被告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户多次采取上门骚扰、威胁、恐吓到毁损、拆除公共设施、断水、断电、断路等违法方式,使拆迁户无法在内正常生活,迫使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因为拆迁指挥部的恶劣形为,我们多次申请行政复议维权都未果,进一步表明如皋如城镇人民政府对《如城东片区拆迁指挥部》的违法、野蛮拆迁行为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五、如皋如城镇人民政府无法无天,丧心病狂直接实行违法强拆: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从2011年1月21日废止了行政强拆,要强拆要依法向法院申请。如城镇副镇长仲继元目无党纪国法于2013年3月20日召集一群来历不明的人,在没有任何强拆手续的情况下对我家实施了洗劫和破坏活动,我家所有贵重物品被抢劫一空,房子被破坏,总计损失财物近百万元。同时被违法强拆的还有几家村民和其它居民。仲继元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胆大妄为,违法、暴力拆迁,导致军人家属有家不能归,间接影响动摇军心,我们整日生活在恐怖之中,给被拆户造成了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 综上理由: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拆迁、强拆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希望中央巡视组能早一点来如皋看一看,同时查一查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是如何坑害百姓、如何违法乱纪,给如皋市贪官污吏敲响丧钟。我相信中央巡视组“敢于碰硬” ,“老虎”和“苍蝇”一定会纷纷现出原形,受到惩罚,如皋的明天更美好。 此致 敬礼 军人家属:蒋国华 2013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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