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邳州法院官官相护拒不执行案件作者:闫长雷 发布时间:2013-06-06 14:34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徐州邳州 咨询求助: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闫长雷,1950年10月12日出生,徐州睢宁县睢城镇人,2011年7月14日,经睢宁县人民法院法官韩振介绍,睢宁县法院华艳兵法官向我借款15万元,由睢宁县法院韩振、杜晓庞两位法官作担保。因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均系国家公务员,又是法官,所以我没有任何犹豫就将全部积蓄借给了三位法官。 可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借款到期后,经我无数次的催要,三位法官还是没有给付,彻底让我看到了“法官老赖”的真面目。 无奈之际,我选择了诉讼。经徐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邳州法院审理。2012年7月17日,邳州法院开庭审理时,睢宁三位法官竟无一人到庭。2012年7月18日,邳州法院以(2012)邳民初字第071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睢宁法院三法官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在该判决生效后,华艳兵、韩振、杜晓庞作为法官本应积极按生效判决自觉履行,然而三位法官值生效判决拒不履行,根本不予理会!再次无奈之际,我于2012年10月31日申请对该案强制执行。该案启动执行程序后,睢宁法院三位法官根本不按执行通知书如实申报财产,更不到庭。2012年12月5日,邳州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王善民等两人在睢宁县依法查封了三位法官的工资存款帐户。 2013年6月5日,在我申请查封被执行人三法官工资存款到期后,我到邳州法院执行局领款时,邳州法院执行法官告诉我,被执行人睢宁法院三法官的工资存款不能领取! 对邳州法院的答复我根本不能理解,更无法接受!我申请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合法、有效的!为什么我申请查封的被执行人到期存款不能领取?难道就因为被执行人是法官就不能领取吗?难道邳州法院怕得罪睢宁法院吗? 法官变成了被执行人,且法官变成了“老赖”,“法官老赖”与“公民老赖”就不一样吗?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供销系统的下岗职工,下岗后的艰辛生活不言而喻,为起诉睢宁县三法官,我交了诉讼费、保全费、担保金,而到最后却无法将我查封的存款给付于我,原因何在?天理何在?我百思不得其解! 且不论睢宁法院三法官配不配做法官,邳州市人民法院公然在保护“老赖”,你们是不是渎职?你们在执行其它案件时是怎样的冲锋在前,而执行人是法官时却束手无策,是人为?是无奈?是不能?是无能?是害怕?是、、、、、、? 综上,请求领导能予关注并请邳州法院领导正面答复。 盼复 反映人:闫长雷 联系电话:13615127737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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