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宿迁市玩躲“猫猫”欺骗敷衍投诉人作者:sunyang013 发布时间:2013-06-08 13:43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宿迁沭阳 投诉报料: 2009年元月江苏宿迁市沭阳县汤涧镇大李村村民,曾写信向时任中共江苏省委 书记梁保华反映,汤涧镇政府违法卖地建商品房。宿迁市委对此问题做过调查, 结果村民被“忽悠”了,玩起躲“猫猫”,欺骗省委领导。 2009年3月,宿迁市委回应,矢口否认该村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声称:“ 2008年11月,沭阳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汤涧镇政府为了安置 被搬迁的农户,规划在该地块上建设大李康居示范村。大李康居示范村占地4.5亩 ,在村镇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1999年经省政府批准 的《汤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该示范村4幢楼房仅建基础,已停工。” 2013年5月,沭阳县纠风办在处理大李村民的信访时,村民已得到证实宿迁市委 的上述谎言。沭阳县纠风办回应,2008年5月6日,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司与汤涧镇政府签定《康居示范村建设协议书》,以5万元一亩的价格,将汤涧镇大李村位于沭李线路南侧、六支渠以东,48.24亩集体土地转让建汤涧康居示范村(汤涧新村)。汤涧镇政府获得土地款计人民币241.2万元。该小区于2011年7月建成,销售并投入使用。 相关政策链接 2010年5月14日,江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 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五条规定: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党委、 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党政主要领导及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三)因组织领导不力,对违法用地未能及时有效制止,造成违法用地既成事 实的,或者妨碍、干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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