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报镇江大港街道一村支书家侵占我祖宅没人管作者:tangxiangc 发布时间:2013-06-17 21:55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镇江 投诉报料: 民生无小事,为了维护合法民生权益,艰辛奔波一年多仍无果,不是无百姓理,而是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太无法 。 原以为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的“父母官”们不学无术,占着茅坑不拉屎,不懂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干出那些让老百姓有理无处讲。一年多来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极尽全力不断地信访及上诉无果,才明白,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的“父母官”们太懂法律和相关法规了!可以到了随意利用,就可以让百姓的合法权益被挂上正当的理由而侵占,难以让人置信! 事件回顾:2012年清明因配合大港发展迁祖坟回来家乡,镇江丹徒丁岗唐巷村,因我患脑梗在上海治疗多年未回家乡,这次回到唐巷村看看自家的祖宅,想身体好点让小辈把祖宅修缮一下回家乡安度晚年,以下是我家祖宅的土地房产证 ![]() ![]() 可没想到的我家祖宅不复存在,除留下一些老墙,在我家祖宅宅基地上却已建了别家的房屋,打听后才知道是村支书家的! ![]() 这是在我家祖宅上的村支书家房子, ![]() 这是我家还留有的老墙 于是我找到了大港街道办负责人,反映了此情况。大港街道办答应调查后两个星期之内该我答复(大港信访处有记录证据),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我反映情况不到一个星期,大港街道拆迁办快速的与村支书家签订了动迁协议,并拆除了村支书家的房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我马上又去了大港街道办,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按规定做的,你又不满可意去告我们政府,本来是一件简单的民事案件,为什么你大干街道办要一手接过去呢,不难想象除了以官欺民,官官利益相护,背后还有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为了维护我家的合法权益,我上访信访镇江市,江苏省委,几个月的艰辛换来了一个”彻底调查“此事件,但调查后报告更让人啼笑皆非,不可理喻。报告说我家的祖宅已卖给了村支书家了,还抱制出一份买卖协议如下 ![]() ![]() 我家祖宅产权人有五人,我奶奶,我父母。我哥和我,而产权人中四个人在1987年前均已去世,而村支书在993年建的房,我本人没有卖过祖宅,那么是谁把我家祖宅卖了。我如是问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没有了回应于是又开始了艰辛而漫漫的信访上访之路,几个月坚持。终于得到了直接与镇江及大港街道办的新区对话,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但结果是过过场,现场如此(信访部门有录像录音为证),代表政府相关的是,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负责人三人,信访部门两人,村委代表三人,派出所长一人,法律事务所长一人。架势不像是对话更像是吓唬我们小老百姓!但我及家人还是提出了我们合法权益的主张。 1)次买卖协议是否真实,此协议有无法律效力? 2)如此协议不真实或不合法,那么村支书家拆我祖宅就是违法! 3)如是违法拆我祖宅占为己有,那就应依法恢复我家祖宅,且我家就应合法享有此征地动迁的权益! 拆迁办的几位负责人xxx,不知道名字,(但有现场记录,也有大港信访办的录像和录音为证)回答是 1)我们不需要回答协议合不合法, 2)我们拆迁只根据现在有房子,也不管他过去是非法得到的 3)我们只知道房子现在是他家的,不管你们家是不是房子被他家强占和被违法拆了,现在他家住在那里我们就跟他家牵动签协议。 此次所谓的对话不久就在信访网上答复收到了这样一份以上的回答无法让人相信是出自代表政府拆迁办的负责人的口中,可想而知镇江新区拆迁办人员是怎么工作的,在拆迁中可以不依法,法律在他们的眼里是什么?在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代表政府的所有人员一哄而散把我及我的家人凉在了会议室里了,而时间是傍晚6点半,并把我们赶了出来,这就是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代表政府对百姓民生合法权益的所作所为! 不再受理告知单 唐善良同志: 经查,你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由大港街道处理并答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或对上一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复查意见不服,应按《信访条例》规定在收到答复意见30日内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复核请求。逾期未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工作机构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镇江新区信访局 就这次对话,算是给了答复了吗?为了不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民生权益,看到此答复马上在他们规定的30天内,向镇江市及江苏省信访上诉(在市里,省里查得到)。然得到的还是“你未在30日内上诉,过期不再受理”。于是,信上访了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一年多来的艰难信上访答复的还是如此, 这次13年6月3日,镇江市信访办的一位同志打来了电话,问了些情况,并告知我现在这样做是没有用的,30天内没有上诉就放弃了上诉。那我问:“我是在30天内上诉到你镇江市信访了,你这里应该查到到,同时也上诉到了省里”。这位同志说:“我这里有你的所有信访材料,但是规定是要本人带着上诉材料到上级部门申诉才行。”我这才恍然大悟,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从头到尾就在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来欺压玩弄百姓。以达到官官相护,以权谋私,无情的冠冕堂皇剥夺了百姓的合法民生权益!我又问了镇江市信访的同志,在这告知单上并没有告知我要本人带着上诉材料申诉。这位同志说,这是我们的工作没做仔细,但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用这一“规定“也没错,既然这一”规定“有问题,为什么一定要老百姓来买单呢?不锁我还是要谢谢这位市信访部门的同志,他的解释让我明白,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不是不事件:村支书家侵占我家祖宅----我向区及镇江新大街道办港反应情况-----一个星期内村支书家签了动迁协议并拆除了房子,以至于我没了证据打官司-----本事民事行为变成了我要与政府打官司----为掩盖真相炮制房屋买卖协议-------对话过过场------答复告知单30日不上诉用不再受理-----不再受理告知单。 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不是不懂法,而是太懂法了,以至于可以随心所欲的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来对付老百姓,用”合法“的手段剥夺百姓合法的民生权益!看了事件经过,可以看到了镇江新区及大港街道办爲达目的处理百姓的手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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