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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常州溧阳上兴镇回复糊弄老百姓

2013-6-19 17:00| 发布者: 微博评论| 查看: 204| 评论: 0

摘要:   投诉常州溧阳上兴镇回复糊弄老百姓作者:徐远松 发布时间:2013-06-19 16:10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常州溧阳 投诉报料:   关于我们村民集体联名举报上兴镇,步村村,原村支书戴臣称,现任村主任毕 ...
  投诉常州溧阳上兴镇回复糊弄老百姓作者:徐远松 发布时间:2013-06-19 16:10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常州溧阳 投诉报料:

  关于我们村民集体联名举报上兴镇,步村村,原村支书戴臣称,现任村主任毕道荣,会计戴洪斌,及队长张志海违法乱纪一事,原举报内容如下:

  上兴镇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上兴镇,步村村,青山组村民特向镇领导联名举报现任步村村主任毕道荣,会计戴红斌,青山组队长张志海及前任村支书戴臣称,乱用职权,为了一己之私,严重违纪。

  一:(注;没有并村之前我们属于洋河村的时候,戴臣称虽然下台但其他三人目前仍都在位)在没有召开全体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擅自把我们组里的里哇水库承包给一个叫刘兰的开发商,承包期限是20年。承包金(人民币)每年1000元整。承包商承包后大兴土木把原有的水位面积减少了不少。经她这么一弄严重减少了我们水库三分之一的蓄水量,同时又毁坏了我们水库的牢固度。是谁批准他这样规划的?

  我们组几十户村民全靠水库蓄水来灌溉粮田,望请镇领导到实地查看!这份协议就有戴臣称,毕道荣和张志海三人亲笔签字。协议起草由村会计戴红斌。他四人一个是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村组队长,同时又都是党员干部。试问他们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张志海把里哇水库下面一些耕地承包给了刘兰,承包期限是50年,面积是4.5亩,承包金额不详。他说是他自己的承包的土地我们无权过问,现在已被刘兰栽上了枣树。这个我们就不懂了,他是按照国家集体土地哪条法规呢?我们都知道政府把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也只有30年他有什么资格流转给别人50年。

  还有永河水库稍上面原有我们组的粮田经过割田成方承包给一个姓何的老板面积是2.15亩,何老板每年给我们组每亩田承包金是800元人民币,现已承包三年,共计5160元人民币,承包款每年都已付清。张志海和同他人把此款给私分了。他是不是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三:2001年左右时任洋河村支书是戴臣称和主任毕道荣村组队长张志海,也是他们擅自把我们组的村民承包地流转给一个蒋老板种植吊瓜,面积105亩。达三四年之久,后因管理不善而终结。当时每亩租金每年是50元人民币,而且当年还不付钱。

  为这事我们村民集体当年在腊月29去找过村支书戴臣称,过了年正月16我们才拿到土地租金钱。

  按照土地法规定在农民承包期未满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都无权变更土地使用权。期间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相应机关或者所在政府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是他们不懂法还是得了承包人的什么好处?

  难道每年每亩地给我们50元这也是增加农民收入?承包商当年在耕地上面盖了几间房屋至今尚在,那么他们是经过那个部门批得建房许可证的?耕地上面是否可以建房?如果没有取得建房许可证那么他们就是违章搭建属于违章建筑理应拆除。而现此房屋被张志海个人占为己有,我们村民要求拆房还地他竟说是承包老板卖给他个人了,请问此房是否可以买卖?他目前给他岳父母住一部分,另一部分租给一个养蜂子的直到现在。

  四:我们村组前几年卖了二片山林,第一次是5500元人民币,第二次是13000元人民币,共计18500元。所得钱款如数交给村里不知此款用在了何处?我们组的田间机耕路和一个五亩坝水库急等维修就是没钱。我们从未见过村务公开。还望镇领导能够认真严肃调查此款项的用途!

  而上兴镇人民政府调查反馈的答复纯属糊弄我们:

  1、反映集体面积2.15亩地给姓何的承包,承包款被张志海等人私分的问题。经查,青山组原来4个小组,该2.15亩土地分属3个小组。何姓承包人每亩每年上交800元承包金,2012年交了1720元,当时经组长张志海分给徐远祥300元作物补贴,给徐远超(此人系举报人亲兄弟)所在小组1000元,张志海小组自留420元。2013年张志海收到何姓承包人支付的3440元承包款(系2013年、2014年两年的承包款),其中2400元给徐远超所在小组,其余1040元为张志海小组自留。据镇纪委反映,已责成张志海负责将所有款项收齐,交该村村委入账,并叫当时在场的徐远超配合将自己领取的3400元退还。

  2、关于反映镇政府办公楼配置超标的问题。目前租用的位于我镇工业园区内的8层商用楼相较于原使用的修建于80年代有一半屋顶坍塌的政府办公用房确有提升,但镇机关与乡镇各条线事业单位共同使用该楼的1-5层仍比较拥挤,6-8层全部为招商引资新办企业的筹建办公使用。举报人反映的办公面积数与实际不符,且过分夸大。

  一;对于上兴镇人民政府反馈的答复进行反驳。

  1;张志海作为队长于2012年把2.15亩土地承包金分给徐远祥300作物补贴,有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加以公示?

  2;2012年给徐远超1000元有没有公示?

  3;张志海本人留420元有没有公示?

  4;既然2012年就有这笔钱为什么我们村民于2013年正月初四夜里到张志海家里问水库是怎么承包的情况才知道有这笔钱?(我们队没有会计,张志海又是队长又是会计)

  5;张志海于2013年腊月29把钱给徐远超的时候让他不要说又是什么意思?

  二;上兴镇人民政府说举报人反映政府办公大楼超标是在夸大。

  1;上兴镇政府大楼是不是8层?是不是上下电梯?门口台阶是不是22级?顾斌的办公室是不是有25平米左右?

  2;他是不是在5楼办公?他用的是不是很大的老板桌?一个房间是不是有二个很大的玻璃烟缸?是不是有沙发?

  你们可以让记者去调查。上兴镇人民政府服务的群体是普通老百姓,现在在家务农的都是40后和50后,凭心而论他们有几个会使用电梯的?看来你们还要找一个专门开电梯的?

  三;我们所反映的问题不只是张志海擅自分土地承包款一事,土地违规承包,水库违规承包,还有他擅自把集体土地流转给别人50年“这些材料我们村民都联名签字亲自递交给你们看了呀!“人民政府”怎么没有答复呢?张志海违规擅自分土地承包款就叫他把钱再要回来就算好啦?对当事人不作处理啦?

  对违规征地,水库违规承包,集体土地违规建房,都不是你们管的吗?相关违规人就不作处理了?那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你们这里不是一点不起作用吗?所谓人民政府是取之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才是真正的人民政府。希望上兴人民政府公平合理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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