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的不敢相信,住院生孩子简直就是免费服务,新农合真好!”青口镇王楼村村民王丹丹看着出院发票惊讶地说。王丹丹于2013年4月1日在镇卫生院顺产生下一女,按病种付费定额800元,实际费用785.80元,住院分娩补助直接减免500元,合作医疗报销259.20元,个人仅付28.60元。与王丹丹同样发出感慨的产妇刘永慧,在青口镇卫生院剖宫产生下一女,按病种付费定额2500元,实际费用2536.30元,住院分娩补助500元,合作医疗报销1700元,个人仅付300元,超定额36.30元由卫生院贴补。 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赣榆县大力开展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先期试点,病种范围已扩大到38个。在具体操作上,按医疗机构层次,区别定标,合理拉开就医费用付费标准和补偿标准差距,其中乡镇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县级医疗机构70%,如阑尾炎、疝气等常见病,在乡镇医院只需300元就可出院,看病花费越来越少,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的实施为大病患者带来了希望。董小宛,黑林镇北康邑村村民董自高之女,今年只有5岁,2012年2月5日被确诊为白血病,先后多次到苏州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高达30.69万元,合作医疗报销20.11万元,大病救助4.5万元。每当提起这件事,董自高总是非常激动,他说:“是政府救了我家孩子,一听说癌症,都知道那是无底洞,连亲戚都不敢借钱给我,要不是合作医疗,结果可想而知,是新农合给了她第二次生命”。赣榆县自2003年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以来,经过不断摸索和巩固,建立起一套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滚动筹资加双定收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以及以大病统筹为主、门诊补助为辅并扩大到门诊慢病及儿童重大疾病保障的补偿模式,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肺癌、食道癌等20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试点范围。小女孩董小宛就是落实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据了解,实施医改以来,赣榆县居民共享受新农合服务1173.18万人次,累计报销金额5.18亿元;救治重大疾病儿童56人,累计报销达123.06万元。新农合让广大的赣榆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新农合这把生命的健康之伞,正护佑着赣榆百姓迈向和谐、幸福的康庄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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