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庆祝建党90周年,繁荣城乡文艺舞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赣榆县人民“跻身全国百强,全面建成小康,昂首跨入江苏沿海县市中间行列”的工作热情,深入打造赣榆“草根文化”品牌,培育民间文艺新人,进一步推动赣榆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由中共赣榆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举办赣榆县第四届“乡音·乡韵·乡情”民间文艺展演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赣榆县委宣传部、赣榆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各镇党委、政府;赣榆县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 赣榆县影剧院、赣榆县京剧团 四、活动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集中演出(7月下旬—8月上旬)。部分镇组织民间文艺团队,参加在县影剧院广场举办的集中演出活动。具体演出时间: 7月25日:柘汪镇民间文艺团队 7月26日:文化馆艺术团 7月27日:厉庄镇民间文艺团队 7月28日:罗阳镇民间文艺团队 7月29日:赣马镇民间文艺团队 7月30日:塔山镇民间文艺团队 8月1日:班庄镇民间文艺团队 8月2日:华中郡府文艺团队 8月3日:墩尚镇民间文艺团队 8月4日:青口镇民间文艺团队 第二阶段:分散演出(8月下旬)。未参加集中演出的镇,原则上在本镇内组织一台民间文艺演出。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演出(9月—10月)。选拔、组织一台民间文艺节目,于10月下旬在影剧院内举办颁奖文艺演出。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反映赣榆县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面貌、新风尚、新人新事,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 2、鼓励参演单位编创、排演新作品,小品、小戏、相声、快板书、声乐、舞蹈等各类文艺节目均可参加。可选用市文广新局编印的《和谐文化乐万家》(作品集1、2、3、4、5)中的作品。 六、相关要求 1、各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届民间文艺展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展演的排练和演出工作。 2、各镇要认真谋划,广泛发动本镇民间文艺团队创排节目;县文化馆要做好参演团队的辅导工作,指导加工打磨,努力提高节目质量。 3、参与集中演出的镇不得外请艺术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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