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堵塞项目管理中的漏洞,近年来,赣榆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农业综合项目选项立项、招标采购、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建后管护等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实行“五化管理”: 一是选项立项群众化。农业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农村实际,是否符合农民需要,是否能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项目区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为此,建立项目公示制,立项前,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投资意向、建设内容、投资投劳方案等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按群众需要和专家评审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申报立项,做到以农民需要定项目,以项目效益定投资,有效扩大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决策权,杜绝了“人情项目”、“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了项目资金投向的准确性、合理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竣工后,向社会公示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情况,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招标评标公开化。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工作中,赣榆县采取全面委托实施的办法,土建采购和物资采购全部进入招投标中心,做到招标内容公开、评标方法公开、评标结果公开。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确定的中标单位,还进行全面公示,对有异议的进行认真查处;对违法乱纪行为给予狠狠打击;对公示无异议的,要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核批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队伍。 三是工程监管多元化。为防止施工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随意更改设计图纸、随意调整工程规格型号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小充大等情况的发生,针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土建工程类型多、数量大、造价低、位置分散、农发部门自身缺少专职监理人员的特点,采取专业监理、业主监管和项目区农民监督等多元监管的办法,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 四是资金拨付程序化。以往个别地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中出现的挤占挪用等问题,主要原因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为堵塞以往项目资金管理中的漏洞,连云港市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度和”三专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拨付坚持按照”申请拨付--实地查看--业务审查--领导审批--资金拨付”的程序化办法进行管理。即项目工程完成后,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然后由监理认可、农发部门到现场查验,业务人员再根据查验结果审查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最后经农发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拨款或报帐,从而有效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 五是工程管护责任化。坚持”建设与管护并举”方针,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保证项目工程能够正常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使用效益 。(张定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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