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金山镇的韦先生急匆匆赶到行政服务交通局窗口,对自己的道路运输证进行了年审。韦先生对记者说:“幸亏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告知,我才及时赶来年审,再晚一天就过期了”。如果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将被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真是太感谢他们了,是他们的前移让我避免了一次被罚。 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发展,江苏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出台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根据条例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维护,检测运输车辆等,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条例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在积极做好《条例》宣传的同时,努力实施前移服务,变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收到明显成效,赢得客户的广泛赞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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