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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开始了

2009-5-9 08:50| 发布者: 海帆| 查看: 2604| 评论: 1

一年一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开始了。赣榆县教育局于4月29日下午2:30在老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职称工作会议。

附:2009年连云港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职称评审机制改革与完善,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人才评价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
  二、申报范围
  (1)申报对象为2008年底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科研、电教机构以及少年宫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经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任用民办教师和合同民办教师)。   
   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单位推荐,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可直接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008年底已达退休年龄教师不属申报范围。
   (2)对长期在中小学工作(到1994年底教龄达20年以上),因工作需要调入教师进修学校任教的教师,也可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招生办、自考办、勤工办、教育技术装备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有关人员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过渡办法:凡1997年6月24日之前已调入上述机构工作且已获得了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可以继续申报。但申报中级者须有5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申报高级者须有10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并提供至少一篇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的教学研究论文。
  上述机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结合目前所从事的工作,报评(考)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中专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相应资格条件执行。
  中、小学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有关政策强调如下: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严谨治学。近三年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竞赛、评比活动中,犯有错误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2)因赌博、迷信等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行为或者因犯有经济、生活等方面错误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受到处理的。
   (4)因有偿家教、私自乱收费、乱销售复习资料和学习用具以及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2.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凡申报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承担一定时间的班主任、辅导员等教育管理工作。其年限分别为申报高级讲师四年、中学高级教师五年、小学高级教师四年、中专校讲师二年、中学一级教师三年。其中,任现职后担任教育管理工作最少不低于1年。
  承担课外兴趣小组、运动队等工作可按照0.5年/每年标准折算相应的班主任工作年限。
  3.教学工作要求。普通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在“立体评教”活动中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凡破格申报人员必须取得优秀等次。
  4.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方可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原则上必须具有本科学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毕业证书,只作为进修阅历,不作为正式国民教育学历依据。
  关于“双专科”学历。凡取得跨学科门类两个专科毕业证书(其中必须有一个专业学历与申报专业相同),并经省教育厅审核验印后,其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视为具备破格条件中的一条对待。但其学历仍为专科。
  对申报人最后学历的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岗位)不一致的情况,继续采取过渡办法:申报人应当按照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取得的业绩可累积计算。但必须取得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1)前学历与申报专业相同;(2)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跨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理学、工学、文学等大学科门类;(3) 通过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三门专业课合格证书;(4)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转岗的英语教师,必须持有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从2011年起,除思品、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等尚无相应学历教育的学科外,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规定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必须持有同本人申报学校类型和专业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6.职称计算机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均应提供全国、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全国、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7.职称外语要求。全国、全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级别内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高校教师、中专校教师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满50周岁者、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者、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因公出国且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申报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要求详见苏人[2007]76号文。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系列职称的教师,不再作职称外语要求。
  8.普通话水平要求。必须持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达到相应要求。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学科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降一档要求。幼儿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9.关于转评。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报评新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达到规定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等的基础上,须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然后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能直接转升。
  10.为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区域间教师交流,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在乡(镇) 、村学校工作经历或有支教经历者优先。从2010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才能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四、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修要求
   教师任职期间必须取得下列培训、进修合格证书,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继续教育要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课时不得少于72学时。
  2.普通中小学教师必须持有教学基本功合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凡参加国家、省、市学科教学或基本功比赛获奖者,可免考。
  3.必须持有“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鼓励申报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认证考试。
  4.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除因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举办相应的培训外,申报人员必须持有新课程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必须持有县(区)级及以上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
  6.对高职高专院校、中专校、职业中学的专业课教师要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原则,在推荐评审中,既要注重考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又要考查其实践操作技能,重点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专业实践能力和产学研成果,以鼓励教师走产教结合的道路,自觉把教育教学工作与生产实践操作结合起来,积极在社会调查、技术开发推广中承担工作任务,不断积累专业实践经验和技能,努力成为“双师型”人才。
  五、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为维护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个环节各项工作公开、公平。
  1.规范操作程序。各单位原则上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申报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个人申报、个人述职、群众测评、学校推荐、公示推荐名单(7天)、收集反馈意见、整理材料、学校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教育局职称办。
  2.充分发扬民主。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六公开”要求,即公开年度使用计划和拟聘岗位、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推荐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未进行“六公开”的单位,推荐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基层单位决定推荐人选必须充分走群众路线,搞好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等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同意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者,方可以作为初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作为正式人选向上一级部门推荐。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  
   (1)申报过程中,对违规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等行为要认真查处,相关违纪现象一经发现,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
   (2)申报人员若有伪造学历、奖励证书,谎报、剽窃教学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拉拢、贿赂评审组成员的,一经查实,由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申报资格,解除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部门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且3年之内不得申报。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强化审核力度。各单位对上报的材料要层层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审核人核对原件后要在相应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有弄虚作假者,追究审核人责任,并对单位通报批评。
  六、其它政策问题
  1.关于“双师型”教师的申报资格。在教学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已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上,再申报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聘任依据。  
  2.关于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第二作者的论文及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非法刊物上刊登的论文,均不作为评审依据。科研成果必须是已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的。
  3.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应是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内容应与本人所申报评审的专业工作相关。
  4.关于破格晋升。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均视为破格晋升。凡资历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任现职必须在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不实行学历破格。考虑到农村教师队伍的实际,长期在县区(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以下农村中学工作的教师,教龄满25年、具备大专学历且成绩突出的,可破格申报。
   5.关于“小中高”的评审。在优秀小学教师中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是鼓励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到小学任教,提升小学师资力量的重要举措。评审工作中,要在全面考察申报人员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着重考察申报人员在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施教学改革与课程改革等方面的创新成果,以及在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实绩。
  6.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近三年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破格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须至少有一次优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者,延迟1年以上;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7.考核。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推荐工作的需要,采取听课、说课、答辩、理论考试、学生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敬业爱岗精神、课堂教学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对不在教学一线的、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或教学能力低下的,不予推荐。
  所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论文、学科综合知识答辩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时间界限的确定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学历、论文(论著)公开发表、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奖证书、各类培训合格证书等项目的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12月31日。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以上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
  9.连续申报。2008年评审未通过的教师,必须有新的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附件一:2009年连云港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二:各类表格下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2009年连云港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将采取量化评审的方式,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各项资料的审核工作。申报人员要按照规定渠道上报材料,并做好申报资料的分类整理和装订工作,凡因报送资料分类不合要求、格式不正确、资料缺失等引起的后果均由报送者本人承担。
  一、各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按《连云港市晋升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批表》样式,以EXCEL形式对本单位申报中级、高级人员分别进行汇总、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软盘和打印表各一份,打印表须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章。
  2.信息填写要求:“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为“××县(区)××学校”,直属单位填为“连云港市××学校”;所有文字间不留空格;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所有项目均应“左对齐”。现工作岗位必须注明学段学科如小学英语、高中语文、中职体育等。
  二、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第一分册:资格证明材料
  1.工作总结(述职报告)(打印);
  2.破格申报人员提供:破格报告(打印)、《连云港市破格晋升    级职务申请表》;
  3.教师资格证书; 
  4.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5.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
  6.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7.普通话合格证书;
  8.身份证;
  9.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均需提供);
  10.继续教育证书(内芯复印件);
  11.“立体评教”等级证书;
  12.必备进修证明材料,分别为: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新课改等培训合格证书、基本功合格证书(或基本功比赛、学科教学比赛获奖证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转岗英语教师);
  13.参训证书:参加县、市、省、国家级骨干培训证书;
  14.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证明材料、专项成绩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或所带班级受到校、县区、市、省级专项表彰证书);
  15.《连云港市教育系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
  16.《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介表》一份(打印)。
  第二分册: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1.教学工作:
  (1)反映自己教学实绩的证明材料;
  (2)执教各级公开课、参加各级会课教案等证明材料;
  (3)参加县区级以上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获奖证书;
  (4)因专业水平突出荣获的县区级以上表彰证书,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  
  (5)指导青年教师、辅导学生等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2.教科研工作
  (1)任现职务以来的论文、论著、参编教材等代表作品,装订顺序为:论文获奖证书(后附论文复印件)、发表论文、论著(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及发表论文复印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不超过8本;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不超过5本。
  (2)课题研究、讲座证明材料
  3.其他:
  各级综合表彰证书;支教工作证明材料;
  教学一线工作年限、农村学校工作年限证明、岗位主要情况说明包括从教后带毕业班届数及时间、担任大小循环教学情况等(提供原件,由学校开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分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3份;
  2.《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介表》(打印),中小学20份/人,中专校、高校15份/人;
  3.答辩、考核材料
  第一册、第二册材料严格按照文件中给定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其中各项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提供复印件。第三册材料不装订。除评审表外,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用A4纸。申报人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高约4.5cm、宽约3.2cm)一张,背后写上单位、姓名。照片由各单位收取保存,评审结果公示后,各单位依据公示名单顺序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
  2.认真填写《评审表》:
  (1)请打印或使用碳素墨水填写,不得复印。根据省、市职称办的要求,晋升中专校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一律使用省统一样式的“评审表”;晋升其它各级各类资格一律使用市职称办统一样式的“评审表”。连云港教育信息网提供各类表格供下载打印。下载表格不得自行更改。
  (2)申报者本人按要求认真清楚、实事求是地填写《评审表》有关内容。
  (3)学校对申报者填写的《评审表》逐页严格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
  (4)《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意见”是指学校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提出综合的评价意见,并明确综合考核等第,综合考核等第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3.培养青年教师材料。要提供近二年来的培训计划、方案,并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可,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4.班主任等教育工作证明材料,要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可,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5.公开课,必须附报原始教案,并经学校教务部门鉴定确为本人上课所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6.送审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由学校人事部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专人逐件审核盖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四、时间安排
  1.晋升中级人员材料
  5月20日前 各学校完成推荐工作,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5月25日前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完毕,报同级职称部门审核;
  5月30日前 报送评委会挂靠部门;
  6月10日前 完成评审前准备工作;
  2.晋升高级人员材料
  5月20日前 各学校完成推荐工作,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5月31日前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职称部门审核;
  6月10日前 报市教育局审核;
  6月20日前 省、市职称部门审核,完成评审前准备工作。
  五、评审费交纳事宜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每份300元(含面试费);中专校、高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材料,每份200元;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评审材料,每份150元。
  2.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同时,须将评审费交(汇)至连云港市教育局财务处。
  开户行:农行新浦办事处
  户名:市财政局
  帐号:434101040003552
  收费项目:市教育局职称评审费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间安排将有关材料报送到连云港市教育局政治处。
  联系人:曹佃福、樊继宽
  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0518-85822163
  电子邮箱:jgwxjb@126.com

  附件二:各类表格下载
  1、江苏省连云港市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2、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4、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5、连云港市破格晋升    级职务申请表
  6、连云港市教育系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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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游客 2009-5-12 16:14
交钱,收钱;有权就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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