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海头镇镇级财政实施就地就近 监管县镇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财政实施就地监管县乡联动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35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镇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头镇级财政实施就地近监管县镇联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 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雪梅 副镇长 胥元波 财政所所长、镇总工会主席 成 员:孙传友 民政助理 吕海荣 农经中心主任 王怀忠 农技中心主任 刘永山 水利站站长 孙宜涛 计生站站长 王怀成 建管所所长 李红玲 文化站站长 徐 斌 财政所结算会计、支部书记 李 苗 财政所单位会计 谢 健 财政所单位会计 王洪波 财政所出纳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镇级财政实施就地就近监管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督促等各项工作。 海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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