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2013〕34号 关于印发《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权益,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了《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 附件1: 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人民健康权益,根据《连云港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整治,标本兼治,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加强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准入机构和项目,依法监督管理,规范技术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建立健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非法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 (三)非法开展采供精、采供卵、销售促排卵药物等的机构和个人。 (四)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医疗保健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 2、医疗保健机构超出批准范围、或未经审核同意进行登记擅自在异地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3、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 4、组织或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 5、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 6、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 7、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行为; 8、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 9、其他违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军队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与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宣传与健康教育。向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违法违规辅助生殖技术的严重危害。组织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暗访、曝光重大案件,向社会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县卫生局设立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受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和医务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案件线索。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县卫生局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成立“赣榆县卫生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卫生局基妇科承担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全面自查阶段(2013年5月)。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和促排卵药品销售、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严格自查,及时上报自查进展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县卫生局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相关单位集中自查工作要求5月2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卫生局基妇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县卫生局将对本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重点和突击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或抽查,并发动、发挥社会、媒体和公民的监督作用,设立违法违规辅助生殖机构和人员黑名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及时通报各单位行动进展和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跟踪和监督指导整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全县集中整治和检查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7月)。县卫生局基妇科于2013年7月30号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要指定分管负责人,明确任务,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协调联动,严格执法。要加强卫生系统内部的沟通与协作,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和专家队伍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规范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县卫生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辅助生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健康知识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及时公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做到有行动、有声势、有效果。 县卫生局举报电话:0518-86212339 电子邮箱:gyxphc@126.com 附件2: 赣榆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德林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董淑洪 县妇幼保健所所长 万延峦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传通 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张诗文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王福绪 县卫生局食卫科科长 刘吉明 县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基妇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吉明兼任。 |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