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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2013年第1版)》的通知

2013-7-5 19:10| 发布者: 鱼干子| 查看: 121| 评论: 0

摘要: 信息名称 赣榆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2013年第1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赣榆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2013年第1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GF059-D0100-2013-024
生成日期 2013-04-07 公开日期 2013-05-02
发布机构 县卫生局 文件编号 赣卫〔2013〕30号
内容概述 现将《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2013年第1版)》印发给各医疗单位,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执行。

赣卫〔201330

赣榆县卫生局关于印发

《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

2013年第1版)》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

现将《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2013年第1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一并贯彻执行。希望各医疗单位要按要求开设发热门诊,开展预检分诊;要加强本单位及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发热门诊、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医务人员的重点培训,提高对疑似轻症病例识别、治疗、病情的监控和处理以及病例管理能力与水平;尽力全面加强和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提高医疗救治的成功率,努力降低病死率。

附:《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2013年第1版)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赣榆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7印发

附件:

赣榆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预案

(2013年第1)

当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存在暴发或流行的风险。为有效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定点收治”的原则,实行分级、就近、集中诊治,严格首诊负责制,规范转诊及医疗救治流程,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二、定点收治医院

根据市局文件规定,赣榆县人民医院为我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收治医院,负责我县疑似和普通病例的观察与收治。

三、医疗救治专家组

县卫生局成立救治专家组。专家组主要由流行病专家和临床相关专业(呼吸科、传染病科、重症监护科、检验科等)的专家组成,负责技术咨询,开展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疑难危重病人抢救进行技术指导。定点收治医院应相应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医疗救治和培训工作。

四、病人的甄别与救治

(一)预检分诊。医疗机构要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和《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筛查登记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热门诊要规范开诊发热呼吸道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遇有发热病人应免费提供口罩并转诊,重症病人应有医护人员护送。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后,应立即组织本院救治小组会诊,同时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及时派出县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前往会诊,并将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中疑似或确诊病例者用专用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各类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现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临床表现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应当立即按转诊规定转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不得滞留病人。

(二)分级救治。根据疫情进展,依据先传染病医院后其他医院的原则,逐步、有序开放或指定其他定点收治医院。在疫情初期,县定点收治医院收治全县所有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的普通病例;经会诊确诊为重症病例转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当疫情大规模流行,病例数超出定点收治医院收治能力时,则将陆续开放或指定其他定点收治医院。

(三)病人确诊。我县接到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派出县专家组进行判定,同时立即按程序上报市卫生局;目前确诊病例一律由省卫生厅组织省级专家确诊。后续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将按相关规定由省市各级专家组确认。各级上报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必需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会诊确诊后方可上报。

(四)病人转诊。县定点医院收治的一般临床表现病人出现重症临床表现时,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医政科电话:86212162,局办公室的话:86212339,节假日和夜班总值班电话:86212339),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危重症病例的患者,一律转市级定点医院治疗和抢救。严格属地收治,不得随意将病例向外市或省级转诊,确需转外市或省级定点收治医院的,须经省级专家组会诊后报省卫生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病人转运。非定点医院发现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需转往指定定点收治医院或定点医院危重患者需转院时,由医疗急救机构负责安排符合转运条件的专用急救车转送。转运中,必须有县级及以上专家组成员随车,并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六)病例报告。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发布公告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时,需经专家组确认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下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不得瞒报、缓报、谎报。首例疑似、临床或确诊病例要经省专家组会诊确认;后续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须由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

各级医疗机构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异常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七)病例回访。医疗机构应建立病例回访制度,了解掌握病人去向和愈后情况,在留观病人离院、出院病人出院一周后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

以上各环节,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均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

五、医疗救治应急处理

(一)制定救治预案

各医疗机构要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并认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定点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预案,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准备。

(二)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医院救治能力,制定医疗救治应急三阶段救治方案。

1、我县未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培训,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本单位及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全员培训,做好预检分诊、病例监测、药品和设备储备等各项疫情防范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2、我县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病例数不超过我县定点医院收治能力:县卫生局将病例集中收治于县级定点收治医院,并全面做好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3、我县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或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病例数超过我县定点收治医院收治能力:指定二级综合医院传染病病区定点收治一般临床表现病例,市级以上定点医院收治重症临床表现病例;必要时部分病例转由省级定点收治医院收治或调整到相应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同时,按照“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调度全县资源,全面做好各项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三)各定点医院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

定点医院要成立院级包括中医药专家在内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救治病人,开展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治疗方法研究。

(四)县卫生局将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和督导,规范定点救治工作。各单位也要开展本单位(及其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与督导。

六、医院感染控制

医疗机构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的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门诊、病房的清洁和隔离预防工作。从现在起,严格把门诊发热病人与不发热病人分开,有上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与一般发热病人分开,门急诊输液室要特别重视把发热与非发热病人分开。

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应严格进行院内感染控制,合格布局,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同时应对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有条件的医院应启用负压病房,将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分病房管理。医务人员和参与疫情现场处置的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

七、人员培训

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认识水平,掌握诊疗原则,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培训教材主要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要求;消毒、隔离、防护基本技能等;培训对象应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等。培训要做到沉底盖边,县卫生局负责县级定点收治医院、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业务骨干的培训。

八、监督管理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方案对医疗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救治准备工作的要求进行督查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因措施不力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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