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5 19:14| 发布者: 鱼干子| 查看: 188| 评论: 0
赣榆县摄影家协会: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经审核,你会具备成立社会团体的相关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注册资金3万元,登记号为赣社证字第269号。
特此批复
赣榆县民政局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社会团体 注册登记 批复
抄报:市民政局、县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文联、县公安局、连云港市赣榆质量技术监督局
|Archiver|手机版|爱赣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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