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赣榆县首届“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特教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建设,引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尊生,争当优秀班主任,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连云港市首届首届“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有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和学生观。 2.模范遵守师德规范,热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3.学识丰富,充满引领和感召的人格魅力,在班级建设中有较强的艺术性,有真实感人的爱生事迹,有丰富的亲和力,深受家长信任和学生爱戴。 4.有独特的治班风格,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在学校、本地区享有一定的声誉。 三、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1)各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启动“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初选工作,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评选工作方案,充分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评选活动,由班级60%以上学生(或家长)联名向学校推荐,学校领导小组根据班级推荐情况确定校级候选人并在校园公示一周。(2)公示结束后,学校须安排一周时间、安排场所和媒体平台(如校园大屏幕、校园网站设立专区、校园广播站、校讯通平台、画廊等),由候选班主任的班级学生(家长)民主推荐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推介团,在校园进行班主任工作成绩和典型事迹宣传推介工作,展示班主任风采。(3)学校要积极支持班主任事迹的推介工作,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的热烈局面。学校要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加宣传、评选活动,动员全体学生(家长)积极投票,中小学根据全体学生投票结果、幼儿园根据家长投票结果,确定校级“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并给予表彰。 2.县级评选。(1)各学校从校级“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中,推荐优秀者参加县级“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工作。按照教育局分配名额(见附件二)填写《赣榆县“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于 四、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领导,将评选工作作为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引导班主任从行政管理走向人文管理、从班级管理走向班级建设,为班主任专业化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要提高评选工作的影响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营造“尊师爱生”的和谐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争优创先。 2.小学“学生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结合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