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委发〔2013〕6号 关于调整墩尚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实现预防和预知,做到“四个不出台、一个最低限度”,即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出台,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不出台,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又不能解决的不出台,群众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可能引起局部震动的不出台;因出台实施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引发的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现根据镇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对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组 长:李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务诚 党委副书记 董淑金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帮诗 副镇长 乔宗礼 人大副主席 郭加刚 政法委员 王 波 政法委员 丁维军 武装部长 程廓清 武装部长 龙孝申 纪委副书记、农经中心主任 傅丙洲 纪委副书记 李海波 计生助理 李庆安 综治办主任 傅 强 综治办主任 汤景茂 司法所所长 李 杰 司法所所长 韩冬春 财政所所长 徐进福 罗阳派出所所长 刘 明 墩尚派出所所长 朱其飞 罗阳建管所所长 胡林胜 墩尚建管所所长 陆振波 法律服务所主任 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信访办,郭加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景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项措施、信息收集与反馈等相关工作。
中共墩尚镇委员会 2013年3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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