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次数:170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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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信息公开的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赣榆县政府网站查询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情况。 2、信息公开的内容: (1)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各类业务文件 (2)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单位公示屏公示 本机关受理点: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相应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中心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等予以主动公开。 四、主动公开的有关事项 1.有关档案、资料查阅地点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2.主动公开事项将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五、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以下载、复制。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有主题栏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提供信息 若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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