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政发〔2013〕4号 墩尚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我镇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故危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江苏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镇政府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救治组、事故调查组和心理辅导组。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欧 伟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贺 慧 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 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董淑金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帮诗 副镇长 丁永玲 副镇长 郭加刚 政法委员 胡 刚 宣传委员 徐运福 罗阳工作区派出所所长 刘 明 墩尚工作区派出所所长 赵 潜 罗阳工作区卫生院院长 谭京之 墩尚工作区卫生院院长 许 强 罗阳工作区水利站站长 邹 跃 墩尚工作区水利站站长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在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人员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2、定期组织全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三)各小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代事项,做好后勤保障、信息上报、舆情监测以及舆论宣传引导等工作。 2、救治组:负责对中毒人员进行全力救治,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员生命安全。 3、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4、心理辅导组:负责对受害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稳定相关人员情绪,避免相关人员出现过激行为。 二、具体应急措施 镇政府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组长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卫生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情况,了解事故严重程度,并及时将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表现、严重程度等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2、积极组织抢救中毒人员,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配合医疗卫生部门采取妥善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隔离,保留物证,认真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摸清事故原因及过程。 4、对受害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稳定相关人员情绪,避免相关人员出现过激行为。 5、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情况,对社会舆论进行积极引导,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1、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相关情况。树立“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理念,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反应、认真应对,及时、准确、尽可能全面地向媒体和公众针对这一事故予以解释说明,并定时、定期对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掌握舆论主导权。 2、全面监测舆情。及时掌握境内外通讯社、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社会公众对事故以及政府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反馈。对舆情收集和研判要伴随突发公共事故新闻发布的始终,根据舆情制定新闻发布策略,通过新闻发布引导舆论,进而改变舆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各村、各单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发现问题、随时报告。 五、预案演练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 ”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墩尚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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