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盛茂 守军 记者 孙宜华)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批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指定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正式受理相关案件。 根据有关规定,长期以来发生在连云港市的专利纠纷案件,都专属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大量的专利纠纷,因管辖上的规定造成在连云港市本地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只能依靠行政调解、行业协商或当事人自行妥协,既无法及时化解专利纠纷,也无法及时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着连云港市的创新型经济发展、创新型城市的建设。 经过考察论证,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诉前申请停止侵犯专利权、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4000万元以下。 (编辑: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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