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德州市宁津县大曹镇网友提出的孩子上学缴纳高额书费问题,中国山东网山东民声记者立即致电德州市宁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宁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在义务教育阶段,宁津县的中小学学生都已经按规定实行免除学费、杂费、教科书费。大曹镇学生家长提出的“初中生下半年交纳380元书费,小学生交纳160元书费”的问题,这类书费属于“协议”辅导书收费,交费前,学生家长会收到学校“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有当地书店提供的“学生辅导推荐书目”。学生与家长如果认可这些辅导书并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上签字,则表明学生与家长同意自愿购买这些辅导书;学生与家长也可以选择不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上签字,则表示不愿购买这些书目,这样,就不必交纳这些书费了,学生也可以自行到当地书店购买此类辅导书。 宁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推荐书目”只是辅导学生课程的辅助书目,实行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不能强制购买。如果确实出现强制购买的情况,一定会严查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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