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孙全 王茂俊 实习生 陈亮)昨日,笔者从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动员大会上获悉,即日起,连云港市将在连云港市52个试点机关中,试行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此举在省内尚属首次。 市公务员局日前公布了《连云港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连云港市将对连云港市52个试点机关中,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绩效考核,细化、量化公务员考评,对公务员的每项工作进行打分,并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 “绩效考核机制将对公务员的懒、散、不作为等行为起到很好的纠正作用。”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其中年终考核结果关系到公务员的升迁与奖惩。“但由于日常考核缺乏具体标准,定性大于定量,只是流于形式,导致年度考核缺乏可操作性。” 该负责人说,在一些机关,甚至出现了拿考核送人情的现象,“优秀单位和个人”由各个处室“轮流坐庄”。另外,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着主管部门不同程度的缺位现象。而《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年度一次性考核的传统模式。在考核方法上,改变了过去个人述职、群众测评、领导评定的老套路,而是采取机关内部目标考核,通过考核处室进而考核个人的新办法。 《办法》规定绩效考核包括目标制定、平时管理、年终考核三个环节。要求各单位年初都要设立处(科)室目标和公务员绩效目标,平时要通过办公例会、季度点评、半年总结通报等方式推进目标实施,年终由考核委员会对各处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优秀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评定资格,处(科)室主要负责人提出本处(科)室其他层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建议等次,各单位考核委员会最后综合评选确定本单位优秀公务员。 《办法》在考核内容上,突出了工作绩效的考核,树立了创新创优的导向。那些在本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好、创新创优实绩突出的公务员才有资格评选为优秀。德、勤、廉等考核内容则细化为不同等次评定的硬性约束条件。该负责人说:“平时绩效考核要在全年考核中占到很大权重。这样就能防止在年终考核中,不管平时考核情况,凭印象、凭感觉、凭关系打分的现象。” 据了解,《办法》还加大了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考核结果直接与被考核人的“帽子”、“票子”、“面子”挂钩。根据《办法》,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对绩效考核等次为优秀级的,作为评先和奖励的重要依据,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绩效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一年内不能晋升职务,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其他奖金,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编辑: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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