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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工地惊现扬子鳄

2011-9-7 06:00| 发布者: 谢小茹| 查看: 304| 评论: 0

摘要:   记 者 朱一清 通讯员 徐晶晶   昨天,连云区海洋渔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在连云区一建筑工地内发现鳄鱼。连云区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闻讯后,立即出动3名渔政执法人员,对该鳄鱼饲养点进行检查。   渔政执 ...
  记 者 朱一清 通讯员 徐晶晶

  昨天,连云区海洋渔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在连云区一建筑工地内发现鳄鱼。连云区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闻讯后,立即出动3名渔政执法人员,对该鳄鱼饲养点进行检查。

  渔政执法人员在位于连云区平山路附近一建筑工地内的水池里发现了三条鳄鱼。经现场勘查后认定,三条鳄鱼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扬子鳄,平均身长在1.6—1.8米左右。经现场询问得知,这三条鳄鱼是当地徐姓居民于今年4月份开始饲养的,至今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由于此案在连云区尚属首例,渔政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行为进行立案并展开调查,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据连云区渔政管理站陈站长介绍,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的爬行类动物,被人们称为“活化石”,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私人圈养必须申请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养殖。

  渔政部门同时表示,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一旦发现有非法养殖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图为在养殖池中的扬子鳄。

  (请张先生一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本报领取线索费30元和移动充值卡50元) (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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