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 者 李 刚 昨日,连云港市召开连云港市海上搜救工作会议,集中表彰了连云港市海上搜救工作先进单位、船舶和个人。 据悉,“十一五”期间,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中心共接收各类海上突发险情报警448起,遇险人员2207人。在所有的险情中,船员伤病、船舶搁浅和船舶自沉成为连云港海上最为常见的三种险情。经过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搜救中心在救援行动中成功救助遇险船只158艘,遇险人员2047人(包括外籍人员30人),年均救助成功率达92.75%,累计为国家、社会、人民避免经济损失近40亿元人民币。 随着连云港港口的大建设和大发展,连云港市海域内船舶的通航环境异常复杂,搜救责任区船舶的交通流量从2006年的7万多艘次猛增到2010年的13万多艘次。加之海洋环境的复杂,对连云港市海洋救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海上遇险人员和财产救助、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极端灾害天气防抗等应急工作,连云港市海事局加强了与山东日照搜救中心、上海救助局、国家海洋预报中心、中国船舶报告中心以及本地军队、公安武警、海洋与渔业、卫生、气象、外事、民政等部门的合作,组织编写的三部预案为连云港市首次针对海上的遇险财产和人员的救助、海上溢油可能造成的污染做出了规定。同时,在内部建立了15项应急预案和工作须知。 为进一步提高海上搜救工作成效,连云港市海上搜救中心全面发挥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F站(卫星通讯系统)和海上搜救大屏幕指挥系统等专业系统的功能,实现了对海上遇险信息的及时接收和甄别、海上搜救资源的及时查知与协调组织。 在装备方面,连云港海上搜救中心目前有各类可用搜救船艇30多艘,另有4架可参与连云港外海海域遇险救助的直升机。新增的4艘高速艇,三艘航速可达22节以上,一艘航速超50节,可对连云港港口周边50海里以内的海上遇险人员实施快速有效救助。 (编辑: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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