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李恩锐 李 勇 为推进连云港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农民安康宜居的美好家园,从2011年起全省开展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工作,连云港市东海县被纳入首批试点范围。为此,共获省财政奖补资金2100万元。 据介绍,经省核定批复,连云港市首批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共获取省财政奖补资金2100万元。为加快推进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确保明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省级验收,省财政厅目前已预拨1575万元作为项目起动资金,共涉及6个乡镇6个行政村,整治户数1187户、新建户数1163户。东海县县政府作为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须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奖补资金的标准配套安排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在试点过程中,连云港市财政部门将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用、严禁向农民集资摊派。省财政奖补资金由县统筹用于试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报务设施及环境整治,不得挪作他用。 (编辑:庄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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