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萍 通讯员 吴淑珩 徐兴爱)日前,市物价、民政、财政局、人社、统计等五部门共同启动连云港市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工作,近期连云港市将对补贴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省补第3季度价格补贴资金910万元已经到位,连云港市每月将配套30余万元,确保在价格指数发布后30日内发放到位。 从7月份起,连云港市价格补贴比以往有新的调整。依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按月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当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在3%至5%之间时,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等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十二分之一;当月度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在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增加50%。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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